抗日戰爭時期,淮北地區抗日民主政府所屬交通站當時沒有正式發行郵票,為適應通信需要,經交通站領導決定刻制郵票圖案戳,蓋於信件上形成郵票,郵資效力與郵票等同。此郵票戳共刻兩組.分別為“淮北”飛雁圖“平”郵和“淮北”火炬圖“機”郵,只限蓋寄往外區的信封上,是在當時戰爭環境的特殊條件下出現的以戳代郵的特殊票品,抗戰勝利後,蘇皖邊區政府成立,該郵票戳即停止使用,故使用期較為短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