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匯兌資金往來

郵政匯兌資金往來是指我國銀行會計核算科目名稱。但並非所有的專業銀行都設定本科目。目前建設銀行就沒有設定“郵政匯兌資金往來”科目。郵政匯兌資金主要由工商銀行辦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郵電部聯合規定的“郵政匯兌資金調撥辦法”,各級郵局(所)因辦理匯兌業務存入銀行的資金及向銀行支取的款項,用本科目核算旦本科目核算的內容僅限於郵局(所)為客戶辦理款項的匯兌而存取的業務資金,各級郵局(所)本身的其他收支款項不使用”郵政匯兌資金往來”核算。

本科目餘額收付雙方同時反映,不得軋差。該科目全國匯總後的借方餘額總數不得超過貸方餘額總數。但對於一個郵局(所)或一個地區的郵局,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可能會超過貸方餘額。這是正常現象。表明辦理匯兌存入的資金少,而支取並付給客戶的資金多。“郵政匯兌資金往來”科目餘額一般在貸方,但也有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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