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機動車駕駛人申領指南

機動車駕駛人申領是由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動車駕駛人申領
  • 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 事項類型:即辦件
  • 許可對象:機動車所有人
  • 是否收費:是
  • 承諾期限:1
  • 諮詢電話:0735-2190608
  • 聯繫電話:189755553335
  • 聯繫人:趙和平
  • 單位網址:http://www.czjj.gov.cn/
  • 法定期限:1
  • 許可程式:受理→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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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 124 號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

收費標準

汽車A1,A2,A3,B1,B2,C1,C2(科目一考試費:70元;科目二考試費:260元;科目三考試費:260;報名審核費:10元;駕駛證工本費:10元) 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檔載客汽車C5(科目一考試費:70元;科目二考試費:210元;科目三考試費:210元;報名審核費:10元;駕駛證工本費:10元)。

收費依據

湘價費【2008】63號,湘價費【2010】38號,湘價費【2012】81號。

許可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視窗地點

郴州市北湖區燕泉南路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交通線路

郴州市北湖區燕泉南路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所。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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