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
- 編號:蘇委〔2010〕15號
- 簡稱:“區物價局
- 作用: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蘇委〔2010〕15號)和《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10〕16號),設立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以下簡稱“區物價局”),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
二、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地方性重大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 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
(三)負責價格預警與調控,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四)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
(五)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六) 擬訂全區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八)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規範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
(九)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對籌措資金進行監管;
(十)依法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
(十一)負責價格認證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區際間、價區間、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
(十三)負責價格公示、價格自律、價格誠信、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
(十四)指導鄉鎮、街道價格監督站開展價格工作;負責全區價格工作者的業務培訓。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編制全區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按規定受理價格行政應訴;承擔新聞發布、價格宣傳等工作;組織價格理論和政策研究;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安全、行政後勤、財務財產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財產的監管;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行政審批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和組織辦理局機關有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年檢年審、辦證、收費等具體工作;組織辦理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股
組織實施《湖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和法規;負責藥品、醫用材料、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的價格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承擔中介服務價格、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服務的價格監管工作;協調、處理涉及上述管理範圍服務價格的糾紛。
(四)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股(區價格成本調查隊)
負責電力、成品油、水利工程供水、農業排灌用水、民用爆破器材、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等商品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價格及延伸服務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涉及上述管理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爭議;組織實施運用價格槓桿籌措能源、交通、公用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和價格補償辦法。負責重要商品和收費成本調查、價格成本監測分析,開展價格成本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
郴州市蘇仙區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其他事項
(一)郴州市蘇仙區價格監督檢查局,股級,為區物價局直屬行政機構,核定基層物價檢查行政編制6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劃轉到區農村物價檢查站,設局長1名(高配副科級)。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監督實施;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價格舉報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農村物價檢查站,股級,為區物價局直屬事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保留5名,從區價格監督檢查局劃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農村物價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
(三)郴州市蘇仙區價格認證中心,股級,為區物價局直屬事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主要職責是:接受國家司法、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等委託,辦理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及經濟糾紛中涉案物品價值的估價鑑證,受理社會經濟活動中價格行為合理、合法性鑑證認證。
(四)郴州市蘇仙區價格監測中心,股級,為區物價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6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市場物價動態監測、形勢分析和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五)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征管辦公室,股級,為區物價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