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麗紅,曾任昆明市呈貢區第一國小黨支部書記、校長。
2013年8月至2021年8月,郭麗紅被聘任為呈貢第一小校長期間,設立“小金庫”,用於報銷就餐費、發放補貼等支出。郭麗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郭麗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麗紅
- 畢業院校:昆明師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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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2年9月,她從昆明師範學校畢業。
2013年8月,郭麗紅走上學校的領導崗位,開始擔任昆明市呈貢區城內國小(後更名為呈貢區第一國小)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人物事件
案件經過
擔任校長之後不久,郭麗紅就“改弦更張”,安排學校總務在學校對公賬戶之外設立“賬外賬”,也就是“小金庫”,主要用於開支平時不能從學校對公賬戶支出的費用。而這部分資金的使用,“不要任何單據,也不需要記錄會計明細、進行出納登記”,經郭麗紅同意後,學校總務可以收取相關費用並支出相關費用。收支自由、隨意,脫離了會計、審計及其他財經監管部門單位的監管。在組織的三令五申下,郭麗紅膽大妄為、頂風違紀,設立“小金庫”,毫無敬畏之心。
對於第一次收人錢物,郭麗紅記憶猶新。2014年8月,學校原大隊輔導員蕭某送來了兩張購物卡,價值1000元。一番推辭過後,郭麗紅沒有堅定地拒絕。正如她自己後來反思的,“貪慾是犯罪行為的開始,但自己居然收得理所應當。”也就是從那一刻起,郭麗紅忘記了自己的初心,為自己埋下了人生的禍根。
郭麗紅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招生制度上的漏洞,明碼標價大肆斂財,經手事項“大小通吃”,大到招生入學、學生餐供應按人頭收受好處,小到香水、香菸郭麗紅都不放過。個人獨斷專行,一些老師的產假、手術病假,都需要對其有所“表示”才能得以批准,甚至在教師職稱評定、教學交流等方面故意刁難、打壓、排擠“不聽話”的老師。此時的郭麗紅,已從當初的勤勤懇懇、謹小慎微,發展為剛愎自用、專橫跋扈,玷污了老師這個神聖的稱謂,也讓一所百年國小蒙羞。
貪婪,驅動著郭麗紅如飛蛾撲火般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在郭麗紅看來,權力就是金錢。只要給錢,教育資源可以當“人情”,學校的工程可以當“人情”,師生的利益也可以當“人情”。在向郭麗紅行賄的對象中,一個她口中的“某某籍口音女子”顯得尤為特別。2014年7月,郭麗紅在吃火鍋時偶然認識了這名女子。在之後的四年時間裡,郭麗紅明碼報價,“你拿錢,我辦事”,按每人5000到16000不等的價格,分四次收受該名女子所送的非劃片招收新生入學及學生轉學“感謝費”,總計人民幣30萬元。而自始至終,郭麗紅跟該名女子僅僅一起吃了一次火鍋,她甚至都不知道對方姓什麼,直到辦案人員拿出照片和相關材料,郭麗紅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
不知姓名的女子的錢敢收,多年“老朋友”郭麗紅照樣也不放過。某地產公司老闆陳某國是郭麗紅及其家人多年的好友。郭麗紅經常光顧陳某國的茶室,自稱其生活圈是學校、家和茶室“三點一線”。學校的報告廳需要進行裝修改造,郭麗紅將項目交給了陳某國,工程完工後,陳某國一次性付給了她10萬元的好處費。而在郭麗紅被留置後,她眼中的“好朋友”陳某國卻不再接聽電話。“以權交友,權傾情絕;以利交友,利盡則散。”此時的郭麗紅終於明白了這個道理。
郭麗紅在任昆明呈貢一小黨支部書記、校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欺上瞞下,耍“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列支費用,私設“小金庫”,使用“小金庫”資金濫發津補貼;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招生、學生餐供應,工程競談、施工、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財物,總計人民幣719560元;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
雙開處理
2021年8月,郭麗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