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遠(康熙時期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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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遠(1659~1714),字來倩,號青來,生於桂陽(今汝城)縣長安村橫江背,後遷本縣聯江溪浦。郭遠自小聰明好學,博通經史,善長詩古文辭,為士林傳誦。省學使潘宗洛贊他說:“五嶺之秀盡在子矣!”他與三湘才子邵陽王元復、湘潭張豈石、車無咎、衡陽王敔齊名,為時人仰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遠
  • 別名:字來倩,號青來
  • 出生地桂陽(今汝城)縣長安村橫江背
  • 出生日期:公元1659年
  • 逝世日期:公元1714年
  • 性別:男
人物生平,作品遺留,

人物生平

郭遠雖才華橫溢,卻困於場屋長達三十年,屢試不中,仍致力於科舉學業,並潛心鑽研程朱理學,從事教育和寫作。直至康熙五十年(1711)才中舉人,但赴京試不第。雖未登進士,但他的文章卻與方苞等文學大師的文章一起被朝廷選入全國名家範文十餘種之列,作全國學子學習範文。郭遠性格剛毅富有正義感,遇事勇決敢為,當時縣裡苦於暴政,郭遠與好友奔走呼籲省巡撫,清理貪官污吏罪證髒物,依法論處,一縣才得安寧。後因事冒犯了知縣,被關進監獄,他在獄中讀書吟詩自若,說“按理估量,我自信無罪”。後案情上報,學使潘宗洛知他冤枉,遂向巡撫趙恭毅請求複審,趙巡撫特為他複審,確是冤案,終於為他平反昭雪。郭遠見識宏大深遠,雖未做官,卻為地方做了不少大好事。分建南闈。當時湖南與湖北的鄉試考場設在湖北武昌,郭遠深感湖南士子赴試的艱險和弊端,便屢陳巡撫,請求分建南闈於長沙,並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上疏《呈請南北分闈文》陳於朝廷。雍正二年(1724),特旨準許湖南分建南闈於長沙。從此,湖南應試生員增多,鄉試者才與湖北相當。革除里役。順治初年,承接明末動亂,地方凋弊,縣官所需,都由各鄉里的里長供應,按賦稅公糧苛派。知縣鹿賓,盡革原來弊端。郭遠以為,里長之名不廢除,賢令一走,原來弊端又會恢復,他與同志之士請求縣令,詳細載明革除里役苛派弊端始末,立碑永禁。這樣,徹底剷除了里役苛派弊端。建學宮。縣學宮坍塌已久,近旁地基為軍方守備署侵占,康熙五十二年(1713)郭遠與何勝鵬等呈請上級官府清理出來,並率領士紳捐款重建。擴大學額。清初,桂陽(今汝城)縣因戰亂,最初幾屆州試,僅有逃亡在郴州的少數學子參加。禮部據此定為國小。每屆取進童生僅八名。郭遠特向學官陳述,上報巡撫申奏朝廷,於康熙四十四年(1705)恢復桂陽縣學為中學,每屆取進童生增至十二名。康熙五十三年(1711),郭遠五十五歲,客死河北涿州。

作品遺留

郭遠鄉試的主考座師馬汝為,精選其遺稿成冊名《郭青來制藝遺稿》。郭遠之子郭思齊將他的著作蒐集整理編成《郭青來文集六卷》。郭遠的名篇《呈請南北分闈文》、《覺夢軒詩集序》、詩《過義通山》、《愛蓮池有懷》、《登蘇仙飛升亭》至今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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