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萬碩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文安縣大柳河鎮小堡村原黨支部委員

違紀通報

文安縣大柳河鎮小堡村原黨支部委員郭萬碩,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萬碩開除黨籍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