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茂球

郭茂球,男,1983年3月21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國中文化,木工,湖北武穴市犯罪嫌疑人。

2019年12月,武穴市人民法院判處郭茂球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茂球
  • 出生地:湖北武穴市
  • 出生日期:1983年3月21日
犯罪過程,依法判決,

犯罪過程

2019年8月6日中院采多午,被告人郭茂球因與其妻子鬧離婚心生怨氣,醉酒後駕駛粵D×××××寶駿牌黑色越野車到武穴市銅鑼灣廣場售樓部找楊某,兩人上車後在車內發生爭執,郭茂球動手毆打楊某,被楊某同事勸離,楊某躲進售樓部臨時展廳。隨後郭茂球遷怒他人,一邊揚言“這是我的家事,不準你們多管閒事,再管閒事將售樓部砸了”,一邊上車,不顧展廳內有多名售熱殃探樓部員工,駕駛車輛撞壞展廳大門,衝進臨時展廳內,撞向楊某,楊某被同事護著向相反方向躲避,郭茂球見狀數次調整車輛朝眾人躲避的方向進行衝撞。楊某後躲進售樓部後面的倉庫,郭茂球未將車輛熄火,下車追打楊某,售樓部員工楊某見狀上車將車熄火,郭茂球又對楊某進行毆打。之後,接民眾報警的民警趕到售樓部現場進行處置,並將郭茂球帶上警車,在警車內,郭茂球動手毆打民警,強行搶奪已啟動祖海境承的警車方向盤,奪取並丟掉民警執法記錄儀,暴力阻礙民警執法直至被民警制服。經黃岡中澤司法鑑定所鑑定,從送檢的郭茂球血樣中檢驗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138.01mg/100mL。經法醫鑑定,楊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武穴市人民法院被告人郭茂球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鞏府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紙拒鴉淚徒刑六個月,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三燥己嘗年八個月,勸危舟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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