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大同市財會學校校長李存義等因下屬部分人員公款旅遊及濫發津補貼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7月至10月,大同市財會學校分4批21人借培訓、參會之機公款旅遊。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該校以各種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總計209.2萬元。2015年1月,經大同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並報大同市委批准,給予校長李存義留黨察看一年、
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參與公款旅遊的副校長郭耿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其他20人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受到嚴肅處理並被追繳違紀款物。對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校黨委書記岳藝斌、紀委書記
米德儒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