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元年(1208)中銓試,授迪功郎,後出任湖南湘潭縣丞。縣領屈從劣紳,錯判一起案件,磊卿據實提出糾正,被拒絕,即辭職還鄉。嘉定七年中進士,授邵州州學教授。
嘉熙三年(1239),任樞密院編修兼兵部侍郎官、
左正言兼侍講,纂修國史。由丞相
史彌遠的幕僚余天錫,藏污納垢,迫害忠良,朝野敢怒而不敢言。郭磊卿冒死上疏劾走:“鴟鴞入林,鳳凰遠去;豺狼當道,騶麟自藏。陛下欲聚群賢以興治,而股肱喉舌之任,乃使庸邪廁跡其間,是卻行而求前也。”連奏三章,余天錫終於把關。史嵩之繼任相位,怙權不法,禍國殃民,磊卿義無反顧,擬章劾奏。史嵩之以明升暗貶之法任他為理宗起居郎,磊情憤而離京,被宣押羈留,不久暴粗。磊卿與杜成治、徐元傑等人在端平間以“彈劾權幸無所避”而聞名遐邇,稱“端平六君子”。卒謚正肅。著有《兌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