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新振
- 國籍:中國
- 被拐年齡:2歲半
- 被拐地點:山東聊城開發區
個人生活,被拐事件,父親尋子,父子相認,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個人生活
親屬
郭新振生父是郭剛堂。
婚姻
2023年3月19日,郭新振婚禮在山東聊城舉行。
被拐事件
父親尋子
1997年9月21日,2歲半的郭新振在山東聊城開發區被拐。左腳小腳趾和腳面之間有燙傷的疤痕,兩隻耳朵外側有明顯的尖尖。1999年郭剛堂決定開始一個人找孩子的旅程,認為:大人可以選擇絕望或者堅強,但孩子只能等待,等待父親的出現,等待父親來帶他回家,所以一定要找到孩子。”
2021年2月1日,郭剛堂在抖音平台發布首條尋找兒子郭新振的視頻。視頻中,郭剛堂自述20多年來,他獨自一人騎機車,50多萬公里,走遍了全中國每一個角落,尋找他丟失的孩子,也幫助了很多失親家庭幸福團聚。
父子相認
2021年6月,在公安部組織的集中比對會戰期間發現線索,山東、河南、山西等地公安機關密切協作,成功找回郭新振,並順線偵查,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實。
2021年7月11日,公安部組織山東、河南兩地公安機關在聊城市為郭剛堂、郭新振一家人舉行了認親儀式。對於未來,郭新振以養父母年紀比較大,對他有養育之恩、需要人照顧為由,再加上他的工作也在河南,所以,郭新振選擇留在了養父母身邊。
一審開庭
2023年7月7日9時30分,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一案。被害人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1998年期間,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郭剛堂的兒子郭新振等四名兒童;2001年,呼富吉又與他人(另案處理)以出賣為目的,拐賣一名兒童,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2023年7月7日,郭新振被拐案一審在山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將擇期宣判。
2023年12月27日,郭剛堂兒子被拐案將在山東聊城迎來一審宣判。
一審宣判
2023年12月2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案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呼富吉限制減刑;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唐立霞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人民幣50餘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間,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李某慧、郭某振、楊某豪、李某豪四名兒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夥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楊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共同實施拐賣兒童行為,拐賣兒童四人;呼富吉夥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一人,二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法院根據兩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