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振

郭新振

郭新振,男,電影《失孤》的原型郭剛堂兒子。

1997年9月21日,郭剛堂兩歲幼子郭新振走失,從此踏上漫漫尋子路。十幾年中,為了尋找郭新振,他騎機車找遍全國除新疆西藏外的所有省份,行程逾50萬公里。2021年7月11日,郭剛堂與被拐兒子郭新振相認。

2023年12月2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案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呼富吉限制減刑;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唐立霞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人民幣50餘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新振
  • 國籍中國
  • 被拐年齡:2歲半
  • 被拐地點:山東聊城開發區
個人生活,被拐事件,父親尋子,父子相認,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個人生活

親屬
郭新振生父是郭剛堂
婚姻
2023年3月19日,郭新振婚禮在山東聊城舉行。

被拐事件

父親尋子

1997年9月21日,2歲半的郭新振在山東聊城開發區被拐。左腳小腳趾和腳面之間有燙傷的疤痕,兩隻耳朵外側有明顯的尖尖。1999年郭剛堂決定開始一個人找孩子的旅程,認為:大人可以選擇絕望或者堅強,但孩子只能等待,等待父親的出現,等待父親來帶他回家,所以一定要找到孩子。”
2021年2月1日,郭剛堂在抖音平台發布首條尋找兒子郭新振的視頻。視頻中,郭剛堂自述20多年來,他獨自一人騎機車,50多萬公里,走遍了全中國每一個角落,尋找他丟失的孩子,也幫助了很多失親家庭幸福團聚。

父子相認

2021年6月,在公安部組織的集中比對會戰期間發現線索,山東、河南、山西等地公安機關密切協作,成功找回郭新振,並順線偵查,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實。
2021年7月11日,公安部組織山東、河南兩地公安機關聊城市為郭剛堂、郭新振一家人舉行了認親儀式。對於未來,郭新振以養父母年紀比較大,對他有養育之恩、需要人照顧為由,再加上他的工作也在河南,所以,郭新振選擇留在了養父母身邊。

一審開庭

2023年7月7日9時30分,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一案。被害人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1998年期間,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郭剛堂的兒子郭新振等四名兒童;2001年,呼富吉又與他人(另案處理)以出賣為目的,拐賣一名兒童,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2023年7月7日,郭新振被拐案一審在山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將擇期宣判。
2023年12月27日,郭剛堂兒子被拐案將在山東聊城迎來一審宣判。

一審宣判

2023年12月2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賣兒童案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呼富吉限制減刑;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唐立霞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人民幣50餘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間,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李某慧、郭某振、楊某豪、李某豪四名兒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夥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楊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共同實施拐賣兒童行為,拐賣兒童四人;呼富吉夥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一人,二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法院根據兩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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