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浩(律師)

郭志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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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浩律師,男,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現任盈科深圳第六屆領導班子管委會委員、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實務(學術)研究工作委員會主任。同時兼任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解凍小分隊負責人等。

人物介紹,人物經歷,學術成果,社會任職,所獲榮譽,業務領域,其他成功案件,刑事辯護類案件,

人物介紹

郭志浩律師曾多次被評為盈科全國優秀律師、十佳律師、領軍人才、2022年度《對話律師》封面人物等,同時其還系國家首批的三級(高級)區塊鏈套用操作員。其多年來辦理了眾多重大敏感類案件,並成功進行過數十起刑事案件的無罪辯護,發表了數篇專業學術論文(部分為核心期刊),出版了國內首本區塊鏈行業的法律實務類專著《區塊鏈法律實務》(中國法律出版社),其經典案例也被編入《辯策》《盈論》等著作。多次受邀《新華社》《民主與法制》《中國經營報》《中國產經新聞》等國家級期刊的採訪,CCTV華夏之聲、新京報、法治日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誌、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天目新聞、金色財經、財經鏈新、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中華網、金融界等多家官方媒體均有相關報導。
郭志浩
郭志浩律師

人物經歷

2024年4月,被聘任為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2024年3月,被任命為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
2024年3月,被任命為盈科深圳實務(學術)研究工作委員會主任。
2024年1月,被評選為盈科全國優秀律師、十佳律師、領軍人才,其所負責的解凍小分隊被評選為精英團隊。
2023年12月,被任命為盈科深圳第六屆領導班子管委會委員,成為該所歷史上最年輕的管委會成員。
2023年12月,被深圳市律師協會數字經濟委員會評為“優秀委員”。
2023年1月,郭律師的人物專訪被收入於中國商務出版社《影響力聚焦》一書中。
2023年6月,郭志浩擔任《灣區律師大講堂》專家講師。
2023年3月,郭志浩擔任盈科深圳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
2023年2月,郭志浩被評選為盈科全國優秀律師、領軍人物。
2022年12月,郭志浩擔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成為盈科深圳律所有史以來最年輕的高級合伙人律師。
2022年11月,郭志浩被百度評為優質財經領域創作者。
2022年10月,郭志浩擔任“國家區塊鏈套用操作員”職稱考試教材編撰人、考評人。
2022年9月,郭志浩成為中國商務出版社《對話律師》封面人物。
2022年8月,郭志浩擔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2022年6月,郭志浩作為主持人參加官方組織的第二屆灣區元宇宙千人大會。
2022年2-12月期間,郭志浩在盈科深圳合伙人業績排名中連續10個月獲得業績前三的排名,創下盈科深圳的歷史記錄。
2021年12月,郭志浩擔任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
2021年10月,郭志浩擔任深圳鏈協常務副會長兼法律專委會主任。
2021年8月,郭志浩擔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所。
2020年11月,郭志浩《“大數據、可視化”視角下的刑事辯護——以李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為例》被省級律協評選為經典案例。
2020年9月,郭志浩在萬人律所盈科全國刑事模擬法庭大賽中獲得全國第六名。
2019年11月,郭志浩在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盈論》中發表《大數據時代下的律師行業》。
2018年12月,郭志浩被聘請為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
2018年4月,郭志浩擔任第三屆盈科全國刑委會秘書。
2018年1月,郭志浩在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辯策》中,發表經典辯護案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兩個辯護要點——羅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17年10月,郭志浩擔任北京盈科(晉城)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管。
2016年1月,郭志浩正式踏入法律行業。
2015年11月,郭志浩以404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分數線為360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

學術成果

2024年3月,於《河南社會科學》期刊(北大核心、CSSCI、AMI核心)發表學術論文《論虛擬貨幣的雙重法律屬性》。
郭志浩(律師)
郭志浩律師
2024年1月,出版區塊鏈虛擬貨幣民事刑事行政法律實務《區塊鏈法律實務》(中國法律出版社)。
2023年11月,所寫論文《虛擬貨幣法律屬性的定位辯思與雙重視角》,榮獲首屆“數字時代的中國法”學術徵文比賽二等獎。
2019年11月,郭志浩在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盈論》中發表《大數據時代下的律師行業》。
2019年4月,在《山西省法制教育研究會論文集》中發表《大數據時代下的法治教育》。
2018年1月,郭志浩在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辯策》中,發表經典辯護案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兩個辯護要點——羅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社會任職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實務(學術)研究工作委員會主任
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
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中南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執行院長
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
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
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
深圳律協數字經濟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國家首批三級(高級)區塊鏈套用操作員
“區塊鏈套用操作員職稱考試”教材編撰人
《灣區律師大講堂》專家講師
中國法學會成員

所獲榮譽

盈科全國優秀律師、中國商務出版社《對話律師》封面人物

業務領域

高淨值私人法律顧問、數字經濟領域刑民交叉類案件處置、刑事辯護、刑事控告、項目合規或清退、解凍銀行卡或賬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等法律服務。

其他成功案件

「深圳挖礦第一案」代理被告,二審反敗為勝,成為了《924通知》發布後國內首個區別於北京挖礦第一案判決方式的虛擬貨幣挖礦類案件。
「星某聯盟礦機保全案」成功幫助大客戶各挽回了數千萬元的損失。
「項目方被敲詐勒索案」最終項目方成功避免的騷擾。
「礦商礦機被發改委扣押查處案」最終所有礦機均得以保全並拿回,避免了數千萬元的損失。

刑事辯護類案件

「李某涉黑案」李某為某社區書記,因涉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罪被立案偵查,最終法院認定李某僅為涉惡且認定不構成強迫交易罪。本案引起國內民眾重點關注,庭審直播逾100餘萬人次觀看。
「某幣圈頭部礦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涉案金額10位數,團隊代理當周成功取保6人,均為公司核心高管。
「某幣圈頭部礦商詐欺案」涉案金額9位,代理37天內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批捕。
「某幣圈項目方詐欺案」涉案金額7位數,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批捕,後公安終止偵查。
「某幣圈項目方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涉案金額10位數。代理後全案當事人成功取保。因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案件停留在公安階段。
「某幣圈項目方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9位數,成功進行非法經營罪的無罪辯護。
「某幣圈項目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9位數。
「央視3·15曝光的網路水軍案」代理的原告勝訴,成功挽回因黑天鵝事件而產生的損失。
「某虛擬貨幣交易所交易員職務侵占案」當事人成某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公司虛擬貨幣資產價值數百萬元,最終未被追究任何刑事責任。
「技術人員徐某詐欺案」檢察院量刑建議7年,最終判決8個月(此時當事人已在看守所內待了7個多月)。
「某上市公司被盜幣案」被黑客盜取虛擬貨幣價值兩千多萬元,代理後成功立案。
「電商總經理張某集資詐欺案」:涉案金額過億,成功進行罪輕辯護,量刑建議改為5年半(同案為11年)。
「林某買賣虛擬貨幣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辦案單位目前已終止了對林某的偵查。
「許某買賣虛擬貨幣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辦案單位目前已終止了對許某的偵查。
「楊某買賣虛擬貨幣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辦案單位目前已終止了對楊某的偵查。
「林某買賣虛擬貨幣“網逃”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代理後立即取保,辦案單位目前已終止了對林某的偵查。
「謝某買賣礦機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辦案單位目前已終止了對謝某的偵查。
「潘某等多人買賣黃金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無罪辯護,全案所有人員均被取保候審。目前該案仍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但已無新證據被查實,也未移送審查起訴。
「趙某買賣黃金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且已基本排除了對趙某的懷疑,停止了繼續偵查。
「劉某買賣黃金“網逃”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且已排除了對劉某的懷疑,終止偵查。
「林某ICO涉嫌詐欺案」無罪辯護,涉案金額過億。王某最終因證據不足被釋放。
「張某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盜幣”案」無罪辯護,張某最終因證據不足被釋放。
「副總裁何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無罪辯護,最終因證據嚴重缺失,何某僅獲刑1年(已經被羈押11個月,同案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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