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濱區鉅橋鎮黨委副書記郭勝賓作為包村鎮領導期間,在發放征地補償款過程中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致使唐莊村會計唐某違規借取大額徵地補償備用金。2014年3月,郭勝賓在沒有審核的情況下,在唐莊村會計唐某偽造的征地補償款發放表上籤字認可,致使唐某以虛假方式套取大額度征地補償款。淇濱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工作嚴重失職的郭勝賓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