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符號說(doctrine of local sign),亦稱“部位記號說”。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洛采提出。他認為空間知覺是由接受刺激的身體部位所留下的特殊符號同某種運動經驗逐漸結合的產物。外界刺激雖然具有空間關係,但人直接得到的只是特殊感覺的經驗模型而不是空間形式。人的皮膚上或眼睛中,無論哪一個點上的感覺,都有它自己特殊的模型。以觸覺為例,當皮膚與外界事物接觸時,由於每個部位皮膚的厚薄、軟硬、緊張度和皮下組織的經驗模型不同,因而每點都留下特殊的部位符號。隨著肢體的移動,如觸摸、觀察等,被刺激的部位及其記號也相應發生變化。肢體多次移動及其經驗模型作用的結果,使這些部位記號結合成了一個空間系統,即形成空間知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部位符號說
- 外文名:doctrine of local 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