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衛東(山西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採購二處副處長)

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採購二處副處長郝衛東等人違規公款旅遊問題。省紀委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在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監督檢查發現:2017年9月8日至10日,郝衛東與採購中心採購一處主任科員王珺、副主任科員王東文三人赴貴陽市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三人前往千戶苗寨等景點旅遊,並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住宿等費用總計1100餘元。此外,三人還存在違規報銷交通費、一伙食補助等問題。2018年12月,郝衛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珺、王東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交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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