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郎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郎發〔2010〕6號),設定郎溪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郎溪縣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Langxi County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 地域:郎溪縣
  • 性質:國家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職責。
2.取消公路小機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三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建設委員會承擔的城市客運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互相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2.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
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定全縣交通建設近期和遠景規劃,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負責全縣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
(二)組織擬定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營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交通行政、交通許可審批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在遇到防汛抗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任務時,發布調動運輸工具的命令。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
(六)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和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防汛抗旱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企業單位的人事、職稱、培訓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直屬事業、企業單位的行業行風等管理,加強交通系統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抓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幹部、職工的教育工作。
(十)負責交通戰備管理工作;規劃縣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以及擁政愛民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其他職責。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宣傳、通訊報導、信息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政務公開和會務安排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對外接待、公務車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機關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交通系統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職稱承辦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工作,協助做好黨員、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婦聯、計畫生育和招商引資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人大代表建議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工程質量監督室)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公路、水路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核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交通建設項目及農村公路大中修以上養護工程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統計和建設市場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等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綜合運輸科、法制工作科)
承擔全縣綜合運輸市場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客貨運輸市場調查,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巨觀經濟運行情況;牽頭組織節假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城市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和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和運輸企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企業的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承擔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執法證申辦和年審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和維穩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工作,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初審事項。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防汛抗旱工作。
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縣交通戰備管理工作;規劃縣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以及擁政愛民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交通系統工會
負責交通系統工會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 1名,黨委、紀委領導職數和系統工會主席按相關規定配備。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局長:包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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