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北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邵陽市北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邵陽市北塔區市場監管理局於2019年3月8日由原邵陽市北塔工商分局、原北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併組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市北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邵陽市北塔區政府
  • 所屬地區:邵陽市北塔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各類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包括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所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承擔區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任務,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堂斷執法調查工作,協助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潔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本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推進質量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區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的市場監督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組織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工作。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資格及其檢驗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宜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七)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八)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許可權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備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的監測。
(二十)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依規定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規定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生產、使用以及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它環節違法行為。
(二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加掛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註冊登記和信用監督管理股;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規苑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加掛智慧財產權保護股牌子);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加掛12315申訴舉報中心牌子);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與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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