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知淵

邵知淵

邵知淵,1985年10月出生,江蘇高淳人。200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獲南京大學法律學碩士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知淵
  • 出生日期:1985年10月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出生地:江蘇高淳
  • 座右銘:你若對做成一件事的渴望如同你無時無刻不能停止呼吸般的強烈,那么你一定能成功!
工作經歷,榮譽資質,科研成果,授課經歷,辦理案件,公訴案件,代理案件,

工作經歷

2006年8月大學畢業後考入高淳區人民法院工作,在辦公室工作一年後,從2007年開始,在法庭工作,期間協助法庭審判員辦案,包括排期開庭、傳票、記錄庭審、組織調解、校對文書、整理裝卷等工作,共協助辦案200餘件。
2008年底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並調至民三庭工作,開始獨立辦案,主要辦理婚姻、民間借貸、勞動爭議、交通事故賠償和醫療事故等類型案件,先後辦案100餘件。2008年,以442分的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後進入南京市檢察院,從書記員做起,之後開始協助辦案。
2011年11月,成為助理檢察員,開始獨立辦案。從簡單的傷害、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到複雜的職務犯罪、販賣毒品案件,成功辦理了包括無錫濱湖區原書記朱渭平受賄案,全某等9人販賣、運毒、非法持有槍枝案、走私廢粉末的“綠籬”專案,人民大學招生處原處長蔡榮生受賄案等各類案件70餘件。

榮譽資質

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
榮獲兩屆“十佳預防宣講隊員”稱號
2014年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二等功”
2015年 南京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
2016年 江蘇省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第一名
2022年,南京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

科研成果

《重罪刑事案件可否適用刑事和解制度》發表在2013年第5期《市場周刊》
《毒品犯罪中法律疑難問題案例分析》發表在2014年第12期《法制博覽》
《以庭審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公訴挑戰--從實踐操作層面談如何應對》發表在2015年第9期《楚天法治》

授課經歷

2018年4月9日,灌南縣檢察院舉辦“青年法律人成長論壇”,邀請江蘇省、南京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邵知淵作為主講人開設專題學習論壇。
2018年4月底,南京市院公訴部門開展的“員額開講”活動,邵知淵以<審查報告製作與刑法學習心得>為主題進行了授課。
2018年5月17日,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邀請南京市院邵知淵講授《刑法重點罪名(第四章、第五章)精釋》。
2020年7月7日,受邀為江蘇高投集團舉辦的預防職務犯罪和合規管理專題培訓現場授課。
2020年8月26日,海州區檢察院舉辦網路金融犯罪專題研討會,受邀擔任點評嘉賓。
2020年9月,受邀參加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委政法委聯合區檢察院在康緣醫藥股份公司舉辦的普法宣傳及講解答疑進企業活動。
2021年6月8日,參與南京大學法學院“實證方法在刑事司法研究中的運用”講座。
2021年7月4日,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企業定製法治課堂”在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開講,邀請知名法律專家、江蘇玄覽律師事務所主任邵知淵主講。
2022年1月10日,南京市家裝行業公民信息保護論壇,江蘇玄覽律師事務所邵知淵律師為與會人員帶來了一堂公民個人信息領域的合規專題培訓。
2022年5月,受六合區人民檢察院邀請為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競賽參賽選手及刑檢部門青年幹警授課。
2022年6月,南京鐵檢院邀請江蘇玄覽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邵知淵與院內業務崗青年幹警開展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辯論交流會。

辦理案件

公訴案件

1.非法證據排除江蘇省第一案——孫某故意殺人案
2.無錫某區委書記朱某某受賄案
3.中國某某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某某受賄案
4.謝某、張某契約詐欺罪案件
5.全某某等9人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槍枝案

代理案件

1.李某君盜竊罪、詐欺罪案件
2.楊某和等涉非法採礦罪案件
3.深圳市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郭某等假冒註冊商標罪、黃某等假冒註冊商標罪、楊某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案件
4.張家港市某紡織有限公司、趙某契約詐欺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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