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邵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負責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地方標準,組織推動 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工作,管理工業、農業和服務業的標準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所屬地區:福建省南平市
  • 工作內容:管理和指導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
  • 類型: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法律法規,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和《福建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我市的組織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
2、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指導和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3、負責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制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實施名牌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管理監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4、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組織宣傳貫徹標準,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計量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量值傳遞,確保量值的準確統一,依法監督、管理市場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6、依法管理質量認證工作,貫徹國家有關認證的法律、法規,推行ISOOO9000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對違反認證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統一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藝機及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及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藝機及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檢驗、修理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管理上述鍋容管特設備檢測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
8、組織制定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的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對產品質量公正檢驗機構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等市場中介組織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協調指導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全市防偽技術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
9、領導和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科研、宣傳、教育、培訓、信息、發行工作,承擔我市有關世界貿易技術壁壘協定(WTO/TBT)的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認定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人事教育、財務工作。
(一)行政
1、負責全局行政、業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2、負責組織籌辦全局性會議和上級指定本局籌辦的會議;
3、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
4、負責文電處理、文稿列印、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采編和報送政務信息,編印簡報,開展質監法律法規宣傳報導工作;
6、負責行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訪工作;
7、負責車輛管理、安全衛生、通信保障、計畫生育、職工保健、公務接待、辦公用品、公共設施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務;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人事教育
1、負責制定全局隊伍建設和人事管理計畫、規定、制度、辦法;
2、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3、負責全局人員編制管理;
4、負責本局有關人員考核、任免、調配、選撥、退休和獎懲工作,實施本系統勞動工資政策;
5、編制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
6、組織開展職稱評定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及相關專業職業資格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確認和證件發放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財務
1、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局事業發展和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2、管理財務、基建、物資計畫和國有資產;
3、負責財務信息傳遞和統計工作;
4、負責機關財務日常工作,並負責與市財政、市物委等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質量綜合管理股
負責質量、標準、計量綜合管理
(一)質量
1、組織宣傳質量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質量工作的巨觀調控指導與協調;
2、負責實施“質量立市”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3、指導企業實施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並對認證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4、負責組織實施認證諮詢機構的備案管理及認證企業內審員培訓工作;
5、負責制定年度工、農業產品創名牌計畫及落實實施;
6、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工作;
7、負責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8、負責組織實施省、市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及監督檢驗後處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標準
1、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組織宣貫標準,並指導標準實施;
2、負責管理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及采標標誌的申報工作;
3、負責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指導工業、農業、服務業的標準化工作;
4、指導、協調全市的標準化工作;
5、負責代碼、條碼、技術標準情報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計量
1、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制度;
2、管理監督全市計量標準考核、覆核及發證工作;
3、負責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計量監督、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5、指導和協調全市計量工作;
6、指導企業加強計量基礎工作;
7、負責對計量公正服務機構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食品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市加工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對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產品的監管,貫徹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工作,組織對轄區獲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年審工作,落實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的有關工作;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1、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遊藝機及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以下簡稱安全設備)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工作;
2、負責對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修、改造等環節依法實行國家監察;
3、負責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
4、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
5、負責安全設備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監督稽查股
1、負責對生產、流通領域產(商)品的質量、標準、計量及其他相關方面的監督檢查和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2、負責制定、協調全市日常“打假”工作;
3、負責市“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4、負責執法統計報表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計量所
1、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依法檢定和校準,負責管理全市量值傳遞工作;
2、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器具;
3、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生產、科研需要,提出計量事業長期及短期發展規劃,提高本所的檢測能力。加強本所的檢測手段。
4、根據局工作計畫編制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各專業組織年度任務,檢查工作進度,年終總結任務完成情況。
5、完成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計畫和周檢計畫;
6、協調與上級計量檢定機構的關係。
7、完成內部檔案的修訂、審批、頒布,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地圖信息

地址:溪南路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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