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衛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武市衛生局
- 內設機構:4個
- 基婦股: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 疾控股:疾病預防與控制股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
(二)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實施國家及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重點做好防治和控制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疾病。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和食品、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組織衛生監測,制定疾病控制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及進行衛生監督檢查。組織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五)根據本市實際,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技術的實施。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質量。
(六)繼承和發揚祖國醫藥學遺產,貫徹執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中醫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推進中醫藥領域的學術交流,技術合作。
(七)發展醫學教育和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培養醫療衛生人才,負責鄉村醫生的培訓和系統化教育工作。
(八)制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醫療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考試、評審工作。
(九)制定全市醫學科學研究規劃,開展醫療衛生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市級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十)開展紅十字會工作,做好海峽兩岸尋人轉信。依法管理中心血庫的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衛生系統財務統計及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的行政經費的預算、編報及預算外資金、三項基本建設統計等各項經費收支工作。
(十二)根據國家衛生部、省衛生廳制訂的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對全市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業道德行風建設。
(十三)負責局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抓好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幹部管理的許可權和範圍辦理考核、調配、選撥、獎懲任免及局屬單位幹部職工調動,離退休、工資、福利工作。管理市直單位,指導和管理衛生行業協會、學會、紅十字會等群團組織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政策調研,擬定全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全市性衛生工作會議及局務會議的組織安排、文電處理、文稿起草、事項催辦、機要保密,行政事務、衛生信息和宣傳,檔案管理、來信來訪、文字列印以及機關資產、房產、安全保衛、車輛調配、辦公用品採購、供應、管理等後勤管理工作。
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負責局機關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範圍,辦理幹部考核、調配、選撥、任免、獎懲和勞動工資。辦理局屬幹部職工的調動,離退休、工資、福利等。負責辦理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推薦及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考核和認定工作和全市衛生系統表彰工作。
負責黨委日常事務工作擬定局機關黨建工作的規劃、年度計畫、總結,起草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檔案、報告,為黨委領導當好參謀,指導基層支部按照《黨章》和《條例》開展黨建工作。
制定全市衛生系統職業道德行風建設實施方案,並組織檢查。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效能建設、監察職能等工作。
承擔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有關事益。
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市衛生資源設定,指導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和衛生服務收費價格標準。負責指導全市衛生計畫財務工作與會計、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及衛生經濟理論研究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衛生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制訂全市衛生機構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設備規劃。
負責全市衛生工作、衛生經濟信息、系統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內部審計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基婦股)
研究擬定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衛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
指導並監督全市初級衛生保健條例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計畫生育衛生標準,負責婦幼保健技術服務質量監督和管理。
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醫政股
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擬定全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依法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審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擬定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崗位培訓計畫,負責醫療機構醫療護理工作管理,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嚴格醫療機構審核登記和人員準入制度,辦理醫療從業人員資格審核、註冊、發證、換證工作,整頓與規範全市醫療市場,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依法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申請和處理。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分級管理方案,組織等級醫院評審委員會,對等級醫院進行考核評審。
依法對全市採血機構和市中心血庫的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定臨床用血規劃。
負責制定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規劃、審批監督購置大型貴重儀器設備裝備,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設備的技術、經濟論證和引進設備等工作。
負責衛協會、個體開業醫和聯合診所的管理。負責招生徵兵等體檢工作。
開展救災防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進行救助,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開展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負責全市鄉村醫生系統化教育和衛生系統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以及全市衛生系統科研成果申報立項及組織評審工作。
研究擬定本市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中藥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市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推廣中醫、中西醫結合防病治病技術,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疾病預防與控制股(疾控股)
貫徹執行衛生防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標準及規劃等,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及健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中毒事故實施緊急處置。
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放射、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及化妝品質量與健康相關產品質量管理規範工作,並進行業務指導,查處轄區內違規違紀行為。
承辦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鞏固全國衛生城市創建成果。
負責組織全市除“四害”活動,制訂除“四害”規劃,督促、檢查年度目標落實,組織除“四害”考核、評比驗收。做好除害、消、殺、滅藥械的管理。
組織實施全市農村改水、改廁規劃,做好以改水改廁為重點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
組織協調全市衛生鄉(鎮)、衛生村活動,檢查全市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衛生效果評價。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