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市衛生健康局

邵東市衛生健康局

邵東市衛生健康局設立於2019年,設定有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股、規劃信息和建設股、政策法規股、綜合監督股、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健康服務股、醫政醫管股、基層衛生股、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宣傳股、愛國衛生股、監察室等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東市衛生健康局
  • 成立時間:2019年
  • 辦公地址:邵東大道100號 
  • 現任領導姜友君(黨委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邵東市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與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市保健工作。
(十二)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邵東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與檢驗檢疫部門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牽頭負責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保密、後勤管理、公務接待、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綜合治理和信訪維穩、創文創衛等工作。組織協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府績效考核工作。
(二)人事股。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本系統的人事管理、工資福利、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健康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考試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全市性表彰和市、省、國家級表彰的組織與推薦工作;承擔市級醫衛科技特派員的選派與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衛生人員下基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出境)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建設和信息股。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規劃和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承擔市屬衛生健康項目及其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健康扶貧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財務股。承擔全市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執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所屬單位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五)政策法規股(加掛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政策和地方標準,督促衛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與落實,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衛生健康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
(六)綜合監督股(加掛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市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和具體的行政執法工作,完善綜合監督體系。組織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計畫生育違法案件,負責協調、查處“兩非”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標準跟蹤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七)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健康股(加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及時報告、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常見病防控相關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服務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全市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依法組織管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組織全市婦幼保健專業結構實施國家、省、市婦幼健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優生優育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人口素質。
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及時報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八)醫政醫管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執行醫療機構評審評價辦法,組織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負責禁毒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醫療糾紛調處工作。
(九)中醫藥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和執行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對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和業務指導;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藥人員;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醫藥現代化;負責中醫藥科教、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以及中醫藥文化建設;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機構重點和特色中醫專科(病)項目管理;指導農村中醫藥工作,組織市級中醫醫療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中醫健康管理的業務指導。
(十)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村和社區基本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全市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政策落實。
(十一)保健與老齡健康股。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工作,指導老年人維權保障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市保健工作。
(十二)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三)科技宣傳股。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組織黨委中心組學習,負責意識形態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鑑定工作。
(十四)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本系統的黨建工作;聯繫駐局紀檢組工作;督促民辦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黨的組織,負責全市民辦醫療衛生機構黨組織的報批和管理,抓好全市民辦醫院黨建工作。
(十五)體制改革股(加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牌子)。貫徹落實國家、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協調推進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監管全市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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