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經濟發展局

邳州市經濟發展局

邳州市經濟發展局,對外加掛邳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數據管理局牌子

市經濟發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徐州市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為徐來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邳州市經濟發展局
  • 所屬地區:邳州市
  • 所屬部門:邳州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韓冰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依法起草我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督促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並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二)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牽頭研究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參與擬定全市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開展全市目標評價考核工作。
(三)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第三方評價工作。推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經濟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參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六)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七)負責全市經濟發展運行監測協調。制定並實施近期經濟發展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負責全市經濟發展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經濟發展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專營工作和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經濟發展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培育發展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制定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推進全市新能源產業發展工作。提出創新發展、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十二)負責全市經濟發展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經濟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經濟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制定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提升關鍵技術的控制力、產業集群的帶動力、產業鏈條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領力和標準的主導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經濟發展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十四)推動全市經濟發展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定並實施推動經濟發展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十五)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定並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承擔全市綠色建築材料革新、推廣工作。
(十六)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七)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邳州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
(十八)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推進全市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制定並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
(二十)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新能源產業發展。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推進全市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制定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
(二十一)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國外貸款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提出全市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意見。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以及統籌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走出去”有關工作。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牽頭協調推進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及蘇北發展、南北掛鈎合作工作。
(二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擬定市管或經授權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二十三)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省、徐州市儲備發展規劃、品種目錄,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棉花、食糖和肉類儲備,負責全市儲備糧棉肉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並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負責對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韓冰:負責經濟發展局全面工作。
陸運成:負責價格與收費管理、價格監測、成本調查、
價格認定等方面工作,分管收費管理科、價格監審科、價格認定中心。
李夢濤:負責開放型經濟、對口合作支援、財政金融、債券發行、農村經濟、企業改制等方面工作,分管外經科、農經科、改制辦。
彭超:負責信用體系建設、糧食與物資儲備、信訪穩定等方面工作,分管信用辦、糧食和物資科、糧食購銷公司、信訪室。
郭宜洲:負責能源、集中供熱、循環經濟、生態環境保護、石膏礦整頓整合、糧食監督檢查、體制改革、法制等方面工作,分管能源和環資科、石膏辦、糧食監督檢查科、改革和法制科。
陳琳: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園區建設、化工行業整治、食鹽專營和行業管理、企業減負、紀檢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工業運行科、監察室。
周繼紅: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建設及考核、社會事業、婦聯等方面工作,分管投資科、社會事業科。
周林:負責服務業發展、中小企業服務、營商環境、民營企業清欠、黨的建設、組織人事、老幹部、機構編制、青年等方面工作,分管服務業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營商辦、組織人事科。
張林:負責科技創新、品牌建設、工業技改、經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等方面工作,分管高新技術科。
張濤:負責救災物資管理、糧食儲藏安全和管護、糧食項目建設、財務、審計、勞資、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糧食產業科、結算中心、國資辦。
鮑江峰:負責信息產業、數位化轉型、安全生產、機關政務及綜合協調、後勤保障、績效考核、創文、工會等方面工作,分管信息產業科、辦公室、安全管理科。
蔣艷麗:負責國民經濟計畫編制、經濟運行分析、重點工作目標考核、高質量發展、國民經濟動員、軍民融合、綜合文字材料、人大建議和政協定案辦理、綠色建材推廣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科、目標考核辦、綠色建材推廣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印安排、檔案管理、政務信息、行政事務、辦公用品、綜合治理、保密工作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二)會計結算中心。承擔協調財政、人事勞資等部門工作,負責全局部門預算,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企事業單位會計資料彙編工作。會同審計部門按《審計法》和《內部審計工作條例》制訂審計計畫,對局直屬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內部審計,對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並協助市審計部門對市屬企業進行審計,負責做好人事勞資、財產管理、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後勤保障、企業財務知識業務培訓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負責局內幹部及系統企事業單位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黨委黨建工作、老幹部工作、政治思想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和跟蹤服務工作;組織指導管理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年報、職稱審報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監察室。配合紀檢做好企業廉政建設、黨紀教育違紀案件查處等工作。
(五)綜合科。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市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負責全市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銜接;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巨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相關研究並提出建議;調節經濟運行,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巨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和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指導、協調國家、省專項建設基金軍民融合項目,參與徐州軍民融合智庫建設,推進軍民融合創新平台建設;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負責經濟發展領域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和跟蹤服務工作;承擔市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改革和法制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組織指導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參與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和第三方評價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指導推動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參與推進“放管服”改革。
(七)農村經濟科。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負責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審核轉報水利、林業、氣象、生態等方面建設項目,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推進實施;參與農村扶貧和農業重點地區開發。
(八)投資科。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根據需要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擬訂全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編制下達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開展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鐵路、民航、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專項規劃;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審核轉報基礎產業發展重大建設項目;統籌落實國家、省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負責相關重大項目等的評估督導,負責管理相關資金,對本部門專項資金安排開展督查,提出改進措施建議;負責政府投資或補助(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政府出資或融資重大建設項目開展後評價工作;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九)工業運行科。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的發展戰略;監測分析、預測工業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工業經濟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推進全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和產業基地建設;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推進制造強市建設,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承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併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職能;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十)社會事業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全市產教融合、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參與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綜合研判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發展趨勢,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畫;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
(十一)高新技術科。組織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數字經濟、創新創業工作的重點領域,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統籌開展創新驅動、創新發展、“雙創”等重大活動和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組織實施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製開發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指導工程研究中心、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集聚(集群)發展試點、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示範企業、“雙創”示範基地、產業創新中心、高技術產業基地等建設與管理工作,協同推進國家級、省級和徐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建設工作;審核轉報高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管理歸口的高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研究制定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培育自主品牌。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市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十二)信用辦。負責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度和標準規範;指導促進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指導開展信用公共服務,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聯繫各市直部門和單位信用業務工作,牽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市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能源和環資科。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對外合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落實國家、省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等專項資金計畫;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具體工作。制定並實施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產業政策、產品目錄;指導全市牆體材料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引導牆材行業向裝配式建築材料轉型升級,負責開展新型牆體材料技術推廣、產品認定;推進城鄉“禁粘”工作。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
(十四)信息產業科。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統籌推進經濟發展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定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定並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制定並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制定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統籌推進數字經濟、大數據戰略的落實與發展;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套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負責全市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定電子信息、物聯網、積體電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慧卡產業和套用推廣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負責無線電管理綜合協調和規劃編制;負責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無線電台(站)的使用管理;承擔軍地協調聯絡和國防頻譜動員工作;負責涉外無線電和業餘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無線電頻率台站和發射設備監管和監督檢查;組織轄區內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安全及重大活動保障;組織徵收無線電管理規費,統籌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承擔無線電管理基礎和技術設施建設;組織開展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發布、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服務業科。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動樓宇經濟和重點企業的培育;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統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根據職責分工編制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外經科。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發展與制度建設,組織創業投資企業開展備案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推動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參與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參與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以及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事中事後監管;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政策,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省高質量推進“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意見;指導監督和轉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建設資金的申請和使用;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牽頭全市推進“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境外投資,根據職責分工管理境外投資項目;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牽頭提出全市重大招商活動產業項目審核意見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產業布局、總體規劃等;統籌協調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負責組織、銜接、落實蘇北發展和南北掛鈎合作相關事項;承擔我市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規劃;落實我市參與國家西部開發相關工作,牽頭推進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工作,配合省、徐州市做好相關考核;承擔對口合作地區有關工作的計畫制定、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落實我市參與省際間經濟合作相關工作。
(十七)收費管理科。承擔全市工業品、農產品及資源環境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擬訂並實施電力、燃氣、水、城市公交、藥品等重要商品價格的調整計畫;負責實施糧食、棉花、蠶繭收購銷售中的價格政策,負責部分化肥、農藥、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管理;擬訂重要工業品、農產品價格及公用事業價格管理原則、作價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農副產品價格風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實施涉農收費公示制度;指導全市工業品、農產品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相關價格爭議。承擔全市服務與房地產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擬訂和實施市管的服務類價格(收費)的調整計畫;承擔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和收費標準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價格法規和政策;審定服務和房地產價格與收費標準;指導全市服務及房地產價格工作;協調處理相關價格爭議。承全市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相關建議;承擔全市行政機關及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收費改革計畫、方案及管理辦法;參與全市行政機關收費立項的審核;具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核發及年審工作;開展對亂收費的治理整頓,協調、處理收費爭議問題;指導並配合全市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八)價格監審科。負責國家、省、市發改委賦予的重要農產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的組織實施。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負責制定或調查商品或服務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定價成本監審,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對價格決定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監測。負責政府賦予制定經濟和價格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專項調查工作等。組織擬訂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負責全市動態價格監測工作,統計、匯總價格監測數據,進行價格水平和趨勢分析。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監測分析行政區域內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發布價格監測信息,在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發生顯著變化時,向上級提出價格政策建議。
(十九)糧食和物資科。制定區域內糧食應急預案;糧食產量調查預測預報;糧食收儲管理;糧食品質檢驗;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軍糧供應與管理;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糧油市場價格監測。
(二十)糧食監督檢查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糧油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要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糧食產業科。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各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屬糧食倉儲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
(二十二)國資辦。負責轄區內國有資產增、減及處置工作;負責督導國有企業資產租賃工作;負責督導項目建設申報、招投標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督導國有企業信息平台監管建設工作;負責我市糧食產後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負責資產保值增值建議工作。
(二十三)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制定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聯繫經濟發展領域和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二十四)安全管理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統籌協調部門、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牽頭組織落實市安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十五)信訪室。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邳州市經濟發展局被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月,被擬表彰為“全省工信系統先進集體”。
2022年3月,入選全省發展改革系統2021年度通報表揚名單,綜合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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