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糧食局

邳州市糧食局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及國家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措施辦法,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邳州市糧食局
  • 地點:邳州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糧食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二)研究制訂全市糧食行業、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制訂全市糧食供求計畫和糧食安全保障線計畫;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增強糧食巨觀調控能力;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的收儲和動用建議;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地區平衡,監測、分析全市糧食供求運行態勢。
(三)組織實施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巨觀管理,對國家、省、市糧食購銷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檢查、監督糧油質量標準。
(四)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增強糧食巨觀調控能力;負責制訂縣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有糧食企業的庫存糧油質量的各項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糧食安全保管,有計畫有步驟地搞好庫存糧食輪換,減少糧食陳化損失;負責陳化糧處理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計畫,指導協調糧食倉儲體系建設並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糧食倉儲、流通設施建設資金。
(六)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軍糧供應政策,制訂具體落實辦法,做好本市武裝部門和武警部隊的糧油供應工作。
(七)指導本地區的糧油銷售,做好救災救助和特需糧油供應工作;安排以工代賑糧。
(八)指導全市糧食市場銷售,培育、發展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監測糧食市場行情,加強糧食市場管理,引導大宗糧食貿易進場交易,鼓勵用糧企業到糧食批發市場協商成交;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價格政策,適時平抑市場價格,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九)負責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包幹辦法,加強對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確保專款專用,防止挪作它用。指導全市糧食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縣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加快改革改制步伐,指導企業實行減員增銷,轉變經營觀念,完善經營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快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意見;協調所屬糧食企業的重大資產重組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糧辦工業、綜合經營和糧油產業發展龍頭化工作;指導行業技術改造和技術推廣,承擔行業統計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會同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部門加強對全市糧油產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負責對全市糧食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提案、信訪、信息、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等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制訂本部門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待遇、機構編制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所屬單位加強黨建工作、黨員教育管理和政治理論學習培訓;負責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行業宣傳工作;負責武裝、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相關糧食費用補貼的撥付、清算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糧食倉儲建設資金,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包乾使用,監督糧食收購、調銷資金使用;研究擬訂市級儲備糧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審計;指導全市糧食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建立完善國有資本效績評價制度,加強國有資本金的監管;負責指導系統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及職稱晉升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企事業單位會計資料彙編工作;會同有關科室抓好系統扭虧增盈工作。
(三)購銷調控科。
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計畫,編制地方糧食儲備和糧油供求及進出口計畫,並貫徹實施;監督控制全市糧食庫存安全線計畫,落實國家關於“保持六個月銷量”的有關要求,充實市級糧食儲備,完善國家、地方和農民三級糧食儲備體系,增強政府的糧食巨觀調控能力;組織實施糧食收購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等,確保入庫糧食質量;擬訂市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銷售計畫,並督促實施;落實糧食購銷政策,協調做好毗鄰地區間的價格銜接,指導全市糧食購銷工作;負責做好軍糧供應計畫及其質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災救助和特需糧油的供應工作;負責糧食市場管理,調研、監測、分析糧食市場運行態勢,並提出完善糧食市場建設的措施和建議;負責制訂糧食市場管理的規定、制度;對糧食購銷、加工企業和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配合工商部門規範糧食交易,加強糧食市場監管;督促糧食順價銷售;負責糧食收支存統計工作。
(四)產業管理科。
負責指導加快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增強糧食巨觀調控能力;編制並指導實施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制訂糧辦工業、綜合經營和糧食經濟運行發展計畫,研究制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意見,提出深化改革的措施;指導、協調國有糧食企業重大資產重組和合資、合作項目;負責糧食儲藏業務,指導糧食儲藏的安全、保管、防治和檢驗工作;負責陳化糧檢驗處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及有關技術規範工作;負責做好綜合經營的督促、協調、調度工作;指導系統內外商合資、合作企業的有關管理工作,協調解決企業運行中的問題;負責對全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糧食系統工業和綜合經營及糧食的調撥、保管、輪換、倉儲統計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制

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另核行政附屬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正副科長(主任)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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