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聰智 男,台灣省嘉義縣人,生於1946年9月19日,輔仁大學法學院教授,台灣“考試院”考試委員,台灣亞太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秘書長。著有《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合著)、《民法債編通則》、《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邱聰智
- 出生地:台灣省嘉義縣
- 出生日期:1946年9月19日
- 性別:男
邱聰智 男,輔仁大學法學院教授,台灣“考試院”考試委員,台灣亞太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秘書長。著有《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合著)、《民法債編通則》、《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等。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博士後研究,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研究,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研究所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法官(1972-1980),執業律師(1980-1989),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1986-),輔仁大學法律學系主任暨所長(1989-1996),台灣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1992-199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1995-),“台灣省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1996-1998),“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1998-2000),德記洋行董事長(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