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樹棠墓誌,責任者:(清)朱士彥撰;(清)李宗昉正書,(清)何凌漢篆蓋,年代:清道光12年(1832)2月6日,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出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邱樹棠墓誌
- 出土地點:湖北省武漢市
- 刊刻時間:1832年(道光12年)
- 題跋印記:章鈺,姚景庭題簽
- 文種:漢文
碑刻信息,墓誌原文,志主簡介,
碑刻信息
拓片描述:姚景庭藏拓此本蓋失拓,有硬傷。書體與行款:35行行35字。數目與尺寸:1張53×55cm。
題跋印記:章鈺,姚景庭題簽。文種:漢文。館藏信息:章專1427。
墓誌原文
皇清誥授榮祿大夫總督倉場戶部侍郎前刑部右侍郎漢陽邱公墓志銘
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工部尚書寶應朱士彥撰文
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管理國子監山陽李宗昉書石
賜進士及第資政大夫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道州何凌漢篆蓋
公姓邱氏,諱樹棠,字景召,號南屏,先世由福建汀州府上杭縣,遷於湖北漢陽府漢陽縣,曾祖上勛,監生,祖公俊,父炎,廣東高要縣縣丞,皆以公貴,累贈振威將軍、榮祿大夫。曾祖妣氏官,祖妣氏秦、氏樂,妣氏胡、氏薛累贈一品夫人。兄弟二人,公其次也,贈公官粵時,貧不能攜家,公兄弟與母,僦居漢上,九歲母夫人卒,家益落,公性穎異,讀書目數行下為文,有奇氣,岀入廛市,未嘗與諸兄伍。年十五與兄省贈公於粵東,遂從歸里,未幾贈公卒,饔飱不繼,益自力於學,年二十九補諸生,三十一舉於鄉,明年成進士,以主事用,分刑部,公敝車贏馬,夙夜匪懈,為一部最。嘉慶十六年,發兩江,以知府委用,署徐州府,適河決,公振災得宜,築堤費帑金數百萬,公司岀入,勤於記載,纖悉不遺。歷揚州、江寧二府,十九年江南大旱,公請發帑振飢,復勸捐授食,全活甚眾,以其羨二萬兩為息,以備荒。訪獲造逆詞,稟縣方榮升,不累無辜。升江安、蘇松糧道,蘇松漕甲天下,時議減幚費丁情洶洶,公馭之有方,得以無事。尋遷江西、山西按察使,山西、江西布政使,皆稱其職。護江西巡撫時,奉命查逆倫未發之案,公得其三。高安縣民請開金礦,公疏言:“山附近省城,開礦必聚集多人,奸良莫辨,國課所增有限,地方為害無窮,請永遠封禁。”上甚嘉之。道光元年,授山西巡撫,汾水經太原城西,水多沙,河漸淤,值夏漲損堤堰,沒民田廬,公於堰內乃別築新堤,開引河,使水歸故道,遂無患。河東鹽池在條山迤右,形如釜底,三年秋,霪雨經旬,山水暴至,公往勘,奏言:“姚暹渠淺狹,不能制水,上游夏縣李綽堰受水急,宜別開河避沖,更築新堰,且浚下游之五姓湖以泄之。涑水在姚暹渠北,宜疏使入河。”得旨允行。四年因屬縣獄不得實,降補江西按察使。六年冬,署刑部右侍郎,八年正月實授刑部右侍郎,九年春調倉場侍郎。十年秋以保留監督不當,又監督某有疾,未及核。為台臣所糾,以三四品京堂候補。公起家理官,有赫赫名,然再謫官,皆以寬故,在刑部時,語僚屬曰:“吾以失岀謫官,心不為動,若失入,雖無吏議,心能安乎?”其為省郎也,同官某推屋以居,且將來有所助,公悉謝之。治獄有以千金來者,擯不納。吁可以知公之為人矣!士彥與公同成進士已三十年,公少即矻矻於吏治,無朋酒燕衍之樂,中間服官於外,垂二十年,逮士彥自浙返,公官京師,衡宇相望,情好彌篤,而公老且病矣。生於乾隆三十六年八月戊子,卒於道光十一年正月庚午,年六十有一,誥授振威將軍、榮祿大夫。配汪氏,封一品夫人,先五年卒。子端,二品蔭生,戶部郎中。女適周氏。端以公之喪歸,將以道光十二年二月戊寅朔越六日癸未葬公於邑西馮家畈之原,乙山辛向,來乞銘詞。
詞曰:
維楚之山, 二別襲重。維楚之水, 二瀆朝宗。
融兮結兮, 賢者迺拔。入則司憲, 岀則執威。
承命弼教, 敬用祥刑。再以寬黜, 無損令名。
丹旐言歸, 虔卜而宅。扵萬斯年, 子孫繹繹。
志主簡介
邱樹棠,字景召,號南屏、憩園。湖北漢陽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八月二十日生。嘉慶七年壬戌科三甲進士。任刑部主事,江蘇糧道。嘉慶二十年授江西按察使,改山西按察使,遷山西布政使,改江西布政使。道光元年十二月授山西巡撫,四年六月因趙二姑案,降補江西按察使降福建按察使,改江西按察使。六年十一月署刑部侍郎,八年正月實授,九年改倉場侍郎,十年七月解職,以三四品京堂候補。十一年(1831)正月十六卒,年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