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為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預防性健康體檢與健康教育、技術管理與套用研究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地點:邯鄲市北倉路581號
  • 成立時間:2005年6月
  • 重組單位:原邯鄲市衛生防疫站
  • 簡稱:邯鄲疾控
機構概況,機構領導,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邯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有20個建制科室,在職職工156人,專業技術人員共122人,其中高級職稱9人,副高職稱16人,中級職稱67人,碩士研究生6人,享受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1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人,市級拔尖人才2人,優秀知識分子5人,各種專業技術骨幹50餘人,技術力量雄厚。
多年來,先後多次榮獲“全國衛生防病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獲科技進步獎50多項,出版著作20多部,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200餘篇,獲各級各類科技學術獎40餘項,參與國標和條例制定多項,並有大量衛生新聞報導、衛生知識文章、繪畫、攝影作品發表獲獎。
2007年10月29日新疾控中心落成,共占地35畝,位於迎賓大道和北倉路交叉口,鄰近邯鄲市北高速路出入口。隨著新大樓啟用和新的儀器設備裝備,實驗室檢驗、信息化建設、應急處置等工作將有質的飛躍發展,各項疾控工作也將向規範化、專業化方向邁進,整箇中心將發展為周邊省市的防病中心、技術中心和服務中心。

機構領導

中心黨委書記 主任 董伯森
中心黨委委員 副主任 馬玉忠
中心黨委委員 副主任 鄧健
中心黨委委員 副主任 呂廣波
中心黨委委員 工會主席 楊占亭
中心黨委委員 副主任 胡朝輝
中心黨委委員 張炎
中心黨委委員 李偉昊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協助中心領導管理行政和業務工作,修定中心工作職責、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每年制定內部考評指標,牽頭負責科室績效考評工作。
邯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負責來往檔案收發、登記、傳閱、催辦和歸檔。督促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執行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負責起草中心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工作匯報等綜合性材料。
4、收集整理疾控工作信息,負責快訊編寫、新聞報導和網站維護工作,定期整理中心大事記。
5、負責信息化建設、網路管理維護、辦公平台搭建和軟體開發套用工作。
6、負責公務招待、會議安排、車輛調度、安全保衛、民眾信訪和行政協調等工作。
7、負責學術科研、學科建設、培訓進修、繼續教育和實習安排等科教管理工作。
8、負責文印、檔案、圖書、印章、值班、紅十字會等工作日常管理。
9、協同其他科室完成專題調研、項目管理、縣級績效考評等工作。
(二)黨工辦
1、協助中心黨委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
2、進行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內檔案的收發、登記和歸檔工作。指導基層黨支部做好新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3、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組織政治學習,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4、負責紀檢和行風建設,進行權力透明公開化管理。
5、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管理工作,適時進行文體活動舉辦、職工福利發放、貧困職工救濟等工作。
(三)人事科
1、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和國家的用人制度,負責定編定崗、人員準入、軍轉安排、聘臨時工、職工返聘、人員離退等人事工作。
2、負責工資調整、基層鍛鍊、職稱評定、定級晉升、計畫生育等管理工作。
3、負責老幹部、病殘傷亡、困難職工的探視、慰問、解困等工作。
4、負責中心人員考勤、出差、請假的管理。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職工年度考核、工傷保險等工作。
(四)財務科
1、會計人員嚴格遵守國家各項財務制度、收費制度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負責會計核算和經費預算、決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核對往來帳目,管好財務印章、憑證和會計檔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負責項目專項經費、固定資產、醫療保險金、社會保險金、公積金等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現金及存款管理,做好差旅費、會議費、油修費、耗材費等報銷轉賬工作。
5、定期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對科室進行經濟核算,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6、負責應對各種財務工作相關檢查,提供相應資料。
(五)總務科
1、負責中心房屋、水、電、暖的管理和保養、維修工作。
2、負責採購和維護各種儀器、設備,建立台帳,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3、及時供應辦公用品、藥品、試劑和應急物資等耗材,保質保量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4、負責放射物質、劇毒試劑、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證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5、負責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6、負責職工勞保用品的採購和發放。
(六)免疫規劃科
1、制定和發布免疫預防策略,制定預防接種計畫和方案,進行相關業務項目管理。
2、規範管理全市免疫預防接種工作。加強全市接種門診、接種人員資格、流動兒童接種、冷鏈系統運轉等管理工作。
3、開展常規免疫接種率監測和調查,確保全市免疫接種率達到標準,並進行免疫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4、負責免疫針對疾病的疾病監測、疫情處置、標本採集送檢等工作。同時做好預防接種副反應和接種事故的調查處理。
5、組織4.25宣傳、強化免疫和應急接種等活動。
6、負責對縣級疾控和醫療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技能培訓和業務考核。
(七)疫情信息科
1、依法對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和報告,定期開展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與評價。
2、建立基本信息和業務資料庫,收集、分析、利用各種疾控業務信息,完成疫情簡報、資料彙編和工作年鑑編制。
3、建立分析和預警機制,把握疾病發生、發展規律,及時向專家和領導提供疫情動態信息和技術支持。
4、負責12320電話運行工作,接受社會民眾的業務諮詢、技術諮詢和投訴。
5、負責轄區網路直報管理,定期對直報單位進行督導、考核和培訓。
6、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工作。
7、開展基本信息、死因等相關信息報告和維護。
(八)急傳病防制科
1、負責應急處置中心日常管理,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災防病的應急準備、監測報告、調查確認、預警預測、現場處置和效果評價工作。
2、實施省和全市急性傳染病、寄生蟲病防制規劃、計畫、方案,設定和規劃相應疾病監測點。
3、開展鼠疫、霍亂、SARS、人禽流感、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流腦、流感和炭疽等急性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日常監測、建立傳染病預測預警機制。
4、指導和承擔重大疫情、災區疫情和暴發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採取隔離或管理傳染源、追蹤控制密切接觸者、切斷傳播途徑和保護高危人群等有效防控措施,並對措施效果進行考核評價。
5、管理流行病學實驗室,開展免疫學檢驗,對常見病原微生物進行檢測、培養和鑑定。並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生物安全防護工作。
6、承擔對下級疾控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九)結核病防制科
1、負責落實全市結核病防治規劃的實施,制定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對相關結核病項目進行組織和實施。
2、負責全市結核病日常監測、歸口管理和規範治療。收集、核對、上報、分析和反饋全市結核病防治信息。
3、規範全市肺結核患者發現、報告、登記、治療和管理工作,確保病人發現率、治癒率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綜合醫療機構的結核病歸口管理、疫情報告、轉診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確保轉診率、轉診到位率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5、承擔全市結核病痰檢實驗室和鄉鎮痰檢點的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
6、開展市內三區肺結核患者發現、報告、登記工作。
7、組織開展肺結核篩查和結核病防治日宣傳教育等活動。
8、負責對下級疾控及醫療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考核。
(十)性艾病防制科
1、負責落實和制定全市愛滋病、性病防治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對相關愛滋病項目進行管理。
2、負責愛滋病、性病的疫情報告管理,哨點監測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告,做好資料分析和總結。加強感染者及病人的監護管理。
3、開展愛滋病自願諮詢檢測(VCT)服務,並做好全市VCT網路建設、人員培訓、網路報告質量控制等工作。
4、負責全市愛滋病實驗室網路建設及管理,對初篩實驗室進行質控、考核。
5、負責愛滋病高危人群行為干預工作,開展大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
6、負責對下級疾控及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一)地方病防制科
1、負責落實和制定地方病防治政策、方案、計畫。
2、負責碘缺乏病、氟骨症、氟斑牙和布病等疾病監測和報告,掌握轄區內地方病流行情況。
3、開展碘鹽、水氟常規監測,督促各縣改水降氟,篩選部分氟骨症和氟斑牙病人進行治療。
4、負責布病的監測、調查和處理。
5、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業務考核。
(十二)慢病防制科
1、負責落實各項慢病防治政策和方案。起草、制定全市慢病防治規劃和方案。
2、進行轄區內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慢病患病和死因監測,掌握全市慢病流行情況。
3、選擇慢病監測點和防治示範區,建立病人檔案,開展追蹤調查、危險因素監測和干預,並對綜合防治效果進行評價。
4、宣傳慢病防治知識,開展合理膳食、控制體重、控煙等干預工作。
5、負責對下級疾控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三)消毒殺蟲科
1、負責落實和制定全市蟲媒傳染病防治規劃、計畫和方案。
2、制定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消毒及病媒生物控制預案,開展疫源地和災區消毒與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3、負責病媒生物的種群、密度及抗性監測,開展消毒、殺蟲和滅鼠等技術服務。
4、開展醫源性感染防控工作,對重點行業的預防性消毒滅菌效果進行質量控制。
5、負責蟲媒實驗室和消毒實驗室的檢測工作,開展消殺產品和衛生產品的衛生質量分析。
6、負責對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四)公共衛生科
1、負責落實和制定全市職業、放射、食品、營養、環境、學生常見病等公共衛生工作的規劃、計畫、方案。
2、開展全市職業病、放射病、生活飲用水、食品、學生常見病等健康相關危害健康因素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現場調查及緊急處置、放射性事故應急監測及現場調查和追蹤調查、對環境污染健康危害事故進行調查與處理,指導學校預防食物中毒,對學校和學生飲食情況巡迴督導。
3、負責全市職業病等相關疾病的診斷和鑑定,組織病人和高危人群進行職業病和預防性健康體檢。
4、開展有害作業防護措施、食品安全、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場所及住宅環境、學生常見病防控措施等衛生學評價工作,有效控制健康危害因素。
5、負責對下級疾控和醫療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考核。
(十五)檢驗質量管理科
1、負責中心實驗室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制定質量體系檔案和管理制度,組織實驗室內審工作。
2、負責標準的查新和標準物質的管理,定期進行儀器設備強檢和自檢。
3、負責委託樣品和衛生監督樣品的接收、分發和檢驗報告出具工作。
4、負責送檢單、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等材料的整理歸檔、分析利用工作。
5、負責對縣級疾控機構的實驗室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工作。
(十六)微生物檢驗科
1、開展食品、水、空氣、涉水產品、化妝品等微生物檢測。
2、負責細菌性食物中毒樣品的檢測。
3、承擔行政指令性監測和衛生執法相關檢測任務。
4、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生物安全防護工作和貴重設備使用和維護。
5、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
(十七)理化檢驗科
1、開展飲用水和水源水質分析工作。進行食品、保健食品、涉水產品、化妝品的安全性檢測。開展作業場所、公共場所、居住環境等有毒有害因素相關實驗。
2、開展食物中毒、農藥中毒、職業中毒、生活飲用水污染等中毒事件毒物分析和檢測。
3、負責地方病碘、氟項目的實驗室檢測工作。
4、承擔行政指令性監測和衛生執法相關檢測任務。
5、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貴重儀器的使用維護及劇毒、易燃、易爆試劑的規範和安全使用。
6、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
(十八)體檢科
1、承擔轄區內食品行業、公共場所等人員預防性健康體檢工作。
2、承擔職業病診斷和放射人員體檢工作。
3、負責健康證明辦理及健康狀況評價。
4、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體檢儀器設備使用和維護。
5、規範和創新體檢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十九)健康教育科
1、實施省和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計畫,制定轄區健康知識、態度、行為基線調查和健康教育需求調查,組織本地健康教育策略與實驗。
2、負責健康教育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開發與製作宣傳單、折頁、圖版、影像等健康教育材料。
3、結合重點疾控工作,利用“計畫免疫日”、“愛滋病宣傳日”、“世界衛生日”、“世界無菸日”、“結核病防治日”等重要衛生宣傳日上街、下鄉開展多形式宣傳教育活動。
4、推進和規範城市社區示範點和農村示範縣健康教育工作建設。
5、指導縣級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對全市健康教育活動進行效果評價。
(二十)生物製品供管科
1、負責全市預防性生物製品的供應管理,保證疫苗質量,規範供貨渠道。
2、負責一類疫苗的及時供應,按計畫訂購、保管、分發和運輸生物製品,。
3、根據季節和疾病流行趨勢,有計畫開展二類疫苗的接種。
4、負責市級冷鏈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持其正常運轉。
5、開展二類疫苗預防接種門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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