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邯鄲市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涉縣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涉縣開發區龍田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建立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維護消費者權益;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縣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縣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涉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推進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五)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協調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十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七)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縣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全縣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八)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代辦工作任務。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初審註冊登記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十九)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以及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檢查制度,依照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環節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並對重大安全違法案件進行稽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中藥材地方標準,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照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全縣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考核。
(二十二)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完善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公布重大安全信息。按照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穩定、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合作協定、協定、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並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擬訂實施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縣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退休幹部社保、醫保服務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負責縣本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和發展黨員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合法性法制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協調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縣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組織指導民用品維修業的監督管理,研究擬訂規範維修市場秩序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組織和指導維修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維修及售後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理維修爭議的申訴事項。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消費維權工作。
  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電話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受理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諮詢、投訴、舉報,協調、督辦、反饋結果;負責相關信息歸集、分析、公開。
  (三)質量發展和質量安全管理科
  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縣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纖維標準,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擬定全縣燃煤和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燃煤和成品油產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
  (四)市場信用監督管理科
  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資料庫管理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公開等相關工作。
  組織指導全縣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縣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縣重大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擬訂全縣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実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全縣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負專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根據上級授權,協助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案件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
  擬訂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擬訂推進國家和省、市、縣食品藥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縣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縣本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查處縣內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流通企業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互之斐言老巨K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縣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貫徹落實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承擔流通領域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科
  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七)藥械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上級委託的藥品零售連鎖總部、中藥飲片專營批發企業等監管事項。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負責縣本級藥品流通、使用環節抽樣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上級委託對中藥飲片、醫用氧、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等生產環節的監管事項。負責縣級藥品生產環節抽樣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承擔上級委託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管事項。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
  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和化妝品分類規則。承擔上級委託的化妝品生產環節監管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審核、覆核及備案後檢查事項。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指導查處全縣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八)智慧財產權和標準計量管理科
  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馳名商標認定案件啟動及其相關推薦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維權援助工作。
  擬訂和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實施相關工作。承辦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承擔專利申請相關工作。負責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
  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縣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促進地理標誌商標、國際註冊商標等商標發展工作,推進商標品牌化建設。負責商標註冊受理、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任務。承擔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相關工作。
  承擔全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全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擬訂全縣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縣級地方標準和對標采標相關工作。
  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承擔全縣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
  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省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縣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第七條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股級職數14名。
  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第八條 派出機構
  (一)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
  根據上級授權,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監督管理和規範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承擔縣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及相關工作;負責規範直銷、禁止傳銷工作,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市場中的壟斷、公用企業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廣告、無照經營、契約欺詐;查處網路商品交易與服務案件、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會違法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侵犯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協助參與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負責信息的受理、處理、發布;負責其他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二)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大隊
  負責對主城區及各鄉鎮大型食品、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流通領域食鹽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受理全縣食品、保健食品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並依法查處;負責市抽驗計畫中評價性抽驗及監督抽驗任務,提供本轄區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質量公報所需的公正性數據和質量分析報告;負責重大活動餐飲安全保障;承擔食品、笑建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實施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等。
  (三)基層分局
  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根據授權履行相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職能。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分局。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更樂分局。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南店分局。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西戌分局。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井店分局。
  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索堡分局。
  基層分局主要職責:負責所在轄區內相關市場監管工作。按照相關規定管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信用分類、年度報告制度和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和服務;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管理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苗東亮:主持市場監管局全面工作。
李江霖:負責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作風效能建設以及工會、黨群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全縣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的審批事項辦理和監督管理,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以及食品安全聯合檢查、應急預案組織實施、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酒類生產、銷售環節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分管機關黨委、食品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監管大隊、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
苑金成:負責重點項目建設、主抓海巨紡織項目推進。
牛香生:負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檔案起草、執法案件審核以及法制建設、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科。
李花林:負責系統單位經費、財務裝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編制預決算、內部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生產、流通環節的藥品、藥械、保健品、化妝品的審批事項辦理和監督管理以及藥械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依法監管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中藥材專業市場、藥品及醫療器械產品的廣告內容。
分管財務室、藥品監督管理科、藥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徐東旭:負責系統對外聯繫宣傳、對內督查督辦、機關文電、檔案、保密、會務、後勤保障、網路信息化建設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招商引資工作,以及全縣特種設備審批事項辦理、安全監察和監督檢查,牽頭組織實施系統承擔的安全生產工作。
分管辦公室、特種設備科。
牛紅梅:負責計量檢定、計量檢驗和計量器具的校準工作,以及生產加工、流通、生活消費等環節中各類商品、產品的檢驗、委託檢驗和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分管產品質量計量檢驗檢測中心。
申海霞:負責縣本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向私營企業經營者、個體經營者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供指導服務;組織維修行業人員技術培訓,對維修行業售後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分管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竇付林:負責大岩村精準扶貧有關工作。
分管大岩村駐村工作組。
楊 波:負責沙峧村精準扶貧有關工作。
分管沙峧村駐村工作組。
吳艷軍:負責規範各類市場經濟秩序、網路市場監管、經濟契約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市場主體年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企業信息公示和共享、縣委政府交辦的環境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系統承擔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分管市場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市場和企業監管業務)。
李雪梅:負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管理、隊伍建設、考評表彰、教育培訓、計畫生育、勞資社保、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精準扶貧幫扶工作。
分管人事室。
江陸軍: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質量強縣戰略實施,名優產品培育推薦和本轄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防偽、認證認可和質量安全強制檢驗,以及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和仲裁檢驗、鑑定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實施系統承擔的防火防汛等工作。
分管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康乃軍:負責全縣農業、工業、服務業標準化綜合管理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計量器具,負責全縣的民生計量、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鑑定。
分管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科。
張安君:負責全縣旅遊市場以及商標培育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徐東旭同志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分管市場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智慧財產權業務)、旅遊分局。
李勝利:負責組織實施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規範直銷、禁止直銷工作,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賄賂、商標侵權、違法廣告、無照經營、契約欺詐、價格違法、網路商品交易與服務案件和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投資諮詢類市場主體監管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組織指導、督查督辦等工作。
分管綜合執法局。
張軍波:協助局主要領導負責政府食安辦日常工作。
分管食安辦。
馮 力:負責12315、12365、12331消費投訴舉報體系建設,以及消費者、經營者對商品質量、食藥安全的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督辦反饋;負責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和消費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分管消費投訴舉報中心。
李兵彥:負責進省入市過站運煤車輛的查驗、勸返以及煤樣送檢等工作。
分管椿樹嶺煤質檢查站、索堡煤質檢查站。分局涉及到的業務工作由相關主管領導牽頭負責,各分局負責人是各分局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各項業務工作負主要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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