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邯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隸屬:邯鄲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工作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研究全市機關事務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對全市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 負責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房地產的統一管理,擬訂有關規章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上述單位辦公用房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房地產產權產籍及處置利用管理,負責辦公用房調配管理、租賃管理、使用監管、大中修項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行政辦公區域規劃管控工作。指導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部門和代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上述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工作。接受邯鄲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五)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制定全市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市公務用車的信息化、標準化管理。
(六)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以及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本級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 指導和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綠化、愛國衛生、交通安全、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集中辦公區的綜合管理、後勤服務以及社會化服務監督、管理、考核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事務工作人員崗位培訓,指導全市機關事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幼教工作。
(八)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組織協調全局政務工作的對外聯絡、對內協調督查以及重大任務、重要會議的統籌安排;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接待、信訪、信息、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 財務資產管理處。負責本部門和代管部門預算、決算編制工作;負責本部門和代管部門行政運行經費管理,制定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部門和代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上述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工作。
(三) 辦公用房管理處。負責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上述單位建設用地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及處置利用審核,辦公用房調配、租賃管理及使用監管,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的計畫編制、審核報批及建設監管等工作;監督和指導上述單位辦公用房物業管理工作。參與市級行政辦公區域的建設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辦公區域的規劃管控工作;指導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以及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本級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 公務用車管理處。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公務用車(不含執法執勤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標準、購置經費、採購、配備、處置管理;負責市級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租賃的政府集中採購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公務用車的信息化、標準化管理;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幹部和司勤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六) 安全保衛處。負責機關集中辦公區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制定各項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接訪工作,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出入和車輛通行、停放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單位集體戶籍管理工作,做好戶口的遷入、遷出和註銷工作。
(七) 綜合管理一處。指導和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綠化、愛國衛生、交通安全、環境綜合整治、日常秩序等工作。負責市委機關大院、市委綜合辦公樓、光明樓等集中辦公區的綜合管理、後勤服務以及社會化服務監督、管理、考核工作。
(八) 綜合管理二處。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政府綜合辦公樓、科技中心等集中辦公區的綜合管理、後勤服務以及社會化服務監督、管理、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集中辦公區所駐單位綠化、愛國衛生、交通安全、環境綜合整治、日常秩序等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周轉房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負責組織機關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許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