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復興區監察委員會

邯鄲市復興區監察委員會

邯鄲市復興區監察委員會是由邯鄲市復興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邯鄲市復興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復興區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李勤芳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成立時間:2018年2月5日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5日上午,邯鄲市復興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區委書記潘利軍與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李勤芳共同揭牌。
2月3日上午,復興區十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會議,大會通過投票選舉的方式選舉了復興區監察委員會主任,李勤芳同志全票當選復興區首任監察委員會主任。
2月3日下午,復興區十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次會議,會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任命區監察委副主任2名、委員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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