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叢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
(三)負責轄區範圍內清掃保潔、灑水降溫、融雪清雪等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和門前“五包責任制”的落實以及各類重大活動的市容環衛保障工作、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城建監察、違章和臨時建築的拆除管理。
(五)負責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六)負責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小街小巷戶外廣告、宣傳牌等進行監督管理;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審查同意;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擺攤設點批准;對交通工具密閉運輸與外觀清潔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關於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管理方面在邯鄲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範圍以外本行政區域(含社區、廠區、庭院、自建路、自建遊園、廣場等)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邯鄲市叢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設9個智慧型科(室):
政工科、辦公室、財務勞資科、設備安全技術科、環衛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基建科、法規科、綜合管理科。
基層隊、所:城建大隊、主幹道一隊至二隊、衛生一隊至四隊、機掃一隊至二隊、汽車一隊至二隊、清運隊、城肥所、督查中隊、收費一隊至三隊、機動中隊、主幹道中隊、綜合一隊至四隊、廣告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