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

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在2010.12.20由邯鄲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三部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邯鄲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0.12.20
  • 實施時間:2010.12.20
《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等三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8日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經研究,決定廢止以下三部規章:
一、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行政處罰辦法(1998年11月25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3號公布)。
二、邯鄲市節約能源監測辦法(1997年1月28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公布,2002年10月30日第93號令修正)。
三、邯鄲市養犬管理辦法(2003年5月28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00號公布)。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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