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內外貿易、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
(二)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推動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四)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貫徹執行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五)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利用外資法律法規規章和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擬訂全區相應的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區吸引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備案事宜;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
(七) 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辦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指導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全區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工作。
(八) 配合商務部、省商務廳和市商務局調查國(境)外對我國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做法。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調查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出口產品貿易摩擦應對和進口產品貿易救濟申訴工作;跟蹤調查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對全區相關產業的影響;建立產業安全預警機制。
(九)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配合商務部、省商務廳和市商務局解決世貿組織框架下涉及我區的貿易爭端,負責推進全區進出口貿易的標準化建設。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對自由貿易區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職貴許可權,管理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境內外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和赴境外非商業性辦展活動。
(十二)監測分析全區商務運行情況,承擔全區商務系統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南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值班,公文處理,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的運轉協調;承擔督查督辦、制度建設、檔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商務運行綜合分析和政務信息工作;統籌協調商務領域改革;參與重要會議組織並承擔會議材料準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室會議記錄整理;負責組織人事、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黨務工作研究謀劃、具體任務落實、黨員隊伍管理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協調申報各項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等專項資金項目並實施管理監督;協調落實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外匯等政策:負責部門預決算,局機關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公積金等管理工作,協調項目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承擔局機關資產、基建的核算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監測、分析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並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生活必需品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協調商務系統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牽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動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起草全區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規則、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起草全區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組織擬訂加油站和成品油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成品油零售經營監管,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崇頭推進商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白建立健全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商業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負費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單位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商貿企業節能減排等綠色流通工作,對拍賣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貨物進出口工作,起草全區進出口商品中長期規劃和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區一般貨物的進出口年度任務目標,監測分析全區進出口貿易運行狀況;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的申報事宜;承擔我區在境內外業務對口的交易,治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及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工作;配合市級部門,對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進行指導。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利用外資法律法規規章和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擬訂全區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統計工作;指導全區吸引外資工作,擬訂具體意見和措施,推進吸引外資體系建設;對接重要客商和投資促進機構,推動重點合作項目,組織吸引外資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