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
(二)承擔所屬學校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
(三)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意識形態和黨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在各級各類學校的貫徹落實。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區教育局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幹部選任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協助區委做好大中專院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區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大中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和中國小德育課程教育教學。
(六)統籌管理教育系統人才工作。
(七)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八)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負責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協調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礎教育教學政策,推進素質教育。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擬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政策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負責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指導工作。
(十二)指導大中專院校教育發展與改革,深化大中專院校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區屬大中專院校的布局調整,指導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中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負責中等學歷教育和區屬中學學籍管理。參與擬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四)規劃、組織並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省、市創新體系建設及承擔國家、省、市、區各類科研項目,指導大中專院校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工作和科研成果管理及產學研結合等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五)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學校的教育援助。
(十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和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區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有關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歸口管理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八)負責全區教師工作。貫徹落實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工作,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要求,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制度。負責全區教師教育工作,按規定負責承辦全區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系統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工作。
(十九)負責本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二十)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邢台市南和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配合上級做好對區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承擔邢台市南和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指導全區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五條 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局等部門擬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秘書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固定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教育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政策擬訂和組織協調等工作;承擔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處理中共邢台市南和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二)教育股。負責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負責執行上級擬定的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政策,推進教學和課程改革;指導基礎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組織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審獎勵工作;協調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負責管理並指導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外籍教師和文教專家、國際科研合作和社會服務工作,承擔教育涉外監管的有關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歸口管理港澳台地區教育交流合作;承擔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中國小和幼稚園思想政治理論課程教育教學,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網路文化建設和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德育、勞動教育和校外教育、親職教育,擬訂教育教學指導政策,規劃指導相關專業課程建設和師資培養培訓;指導民辦中國小幼稚園的監督管理。
負責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政策,指導職業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組織審查職業院校學科專業設定和調整、備案,開展職業院校辦學條件評估,協調指導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負責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和教師信息化教學比賽,負責職業教育教學成果評審獎勵工作;負責民辦職業教育和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職業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教育教學,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網路文化建設和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老年教育的方針、政策。指導、檢查、協調全區老年教育工作;負責老年教育工作理論研究、經驗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老年教育工作業務培訓。
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擬訂教育教學指導政策,規劃指導相關專業課程建設和師資培養培訓;協調組織大中國小師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協調指導青少年校園足球和冰雪運動進校園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中招體育考試工作;組織指導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生常見病、傳染病防治及宣傳教育工作。
(三)綜合股(人事股)。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承擔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招生計畫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負責中央、省、市和區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負責指導全區教育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所屬學校和單位基建管理工作,負責教育援疆援藏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區屬高校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指導教育學術團體工作。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政策,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提出省市下達的和區級教育事業費預算使用建議計畫;負責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教育經費投入統計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工作;統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行政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學校政治安全、網路安全、涉及意識形態領域和穩定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教育系統抵禦和防範校園宗教傳播滲透、防範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統維護穩定的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安全宣傳教育及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及幼稚園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其他涉及學校和幼稚園安全的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法治安全方面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負責並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定地方教育督導與評估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發布區教育督導報告,承辦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負責全區教師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培養、培訓和專業梯隊建設,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和中等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師德建設;負責大中專院校教育教學的指導管理;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統籌規劃和協調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教育教學,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網路文化建設和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大中專院校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大中專院校參與國家、省、市和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國家、省、市和區各類科研項目,指導大中專院校科研創新平台建設和科研成果管理及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大中專院校和事業單位出版物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宣傳推廣、培訓測試、套用及督導評估工作;承辦邢台市南和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辦區教育系統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參與擬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區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學生徵兵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負責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完善黨內監督機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配合區委做好巡察工作,指導全區民辦學校黨建工作;組織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統計工作,指導統一戰線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工作;配合區委組織部做好區屬大中專院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指導、監督區屬大中專院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