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邕寧區招商促進局
- 管轄範圍:邕寧區
- 機構組成:辦公室等
- 地點:邕寧區
機構設定,機構設施,
機構設定
根據職責,邕寧區招商促進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組織辦理區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組織起草本局重要綜合性檔案;負責綜合匯總全城區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財務、資產、接待、督辦、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信訪、會務、後勤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出國(境)人員政審、計畫生育、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和群團等工作。
負責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城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參與招商引資重點項目評估、推介、洽談和協調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動態,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宣傳工作。
(二)投資促進科
研究擬定全城區國內招商引資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及開發區國內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全城區性國內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組織全城區國內招商引資活動;承辦國內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承辦城區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國內出訪組團、聯絡、洽談、協調有關工作。
負責組織或參與重大內資項目的諮詢、對接和洽談等事宜;負責為國內投資者提供相關的投資政策、法規諮詢服務。研究擬定全城區境外招商引資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及開發區境外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全城區性境外招商引資方案,組織全城區境外招商引資活動;承辦境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承辦城區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境外出訪組團、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諮詢、對接和洽談等事宜;負責為境外投資者提供相關的投資政策、法規諮詢服務。
負責我城區與其他區域城市和地區的經濟合作工作;負責我城區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我城區與區內外各地、市、州建立聯誼工作以及姐妹、友好區的聯繫與工作;負責建立我城區外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檔案;受城區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外地政府和單位在邕寧區設立駐邕辦事機構的備案管理;負責與外省市駐邕辦事機構、我城區駐外辦事機構有關招商引資業務的聯絡工作;聯繫外來投資企業協會、外地商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三)外商投資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全城區外商投資工作;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核准或核報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核准或核報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檢查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全城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
負責全城區國外招商引資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提出全城區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分解和對全城區招商引資責任單位的目標考核及獎勵的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區級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協調、服務和督辦工作。
機構設施
負責為外來投資者辦理投資項目涉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辦事程式等提供免費諮詢和指導服務;負責為外來投資者免費代辦投資項目從立項到開工全過程各項行政審批辦證手續。
負責全城區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和經營中的各種問題;檢查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履行契約的情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資到位、增資擴股的跟蹤落實;審核報批全城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和物料,審核申報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自用物品;負責對全城區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審核上報工作;匯總分析全城區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檢查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定期提出有關報告和建議;負責全城區直接利用外資的統計;聯繫城區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負責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涉及社會環境、企業利益保障等方面投訴事項的調查、協調、處理工作;起草向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以及上級領導機關有關重要訴案處理情況的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投資軟環境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訴事項的督查。向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轉(交)辦投訴事項;指導、檢查、督辦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訴案的辦理;對違反政策、法規,造成嚴重後果的訴案當事人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協調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為外來投資企業提供相關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