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型程式設計

邏輯型程式設計(logic programming)一種程式設計.是設計、編制和調試邏輯型程式的技術.邏輯型程式設計是由柯娃爾斯基(Kowalski , R. A. )及考莫瑞爾(Colmerauer,A.)首先提出的,1972年,他們提出“邏輯可當做程式設計語言來使用”.柯娃爾斯基提出“算法一邏輯+控制”.這裡的邏輯是指對所解問題的描述,即程式的說明性語義;而控制則是如何解題的描述,即程式的過程性操作語義.理想的邏輯型程式設計只需程式設計師說明一個算法的邏輯部分,而控制部分完全應由系統來解決.邏輯型程式包括一組以一階謂詞邏輯的horn子句組成的規則,其每一規則可以翻譯成IF-THEN形式的邏輯語言,可以翻譯成能由解釋程式執行的過程.計算則是推理過程的結果.典型的邏輯型程式語言是PROLOG.針對PROLOG低效的回溯型控制策略,已經提出邏輯型程式的並行解釋模型和並行邏輯程式設計.邏輯型程式設計由於在表達知識和建立軟體的快速原型示範方面的明顯優勢,已經套用至自然語言處理、資料庫、專家系統、符號代數處理、程式變換和驗證、面向對象程式設計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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