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小型張邊紙或郵票邊紙,加印與原票內容無關的文字,以供某種新的需要,為邊紙加字。這種加字多見於一些紀念活動的紀念性郵品上,如1987年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郵票藝術中心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日封展覽”,中國集郵總公司和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印製的紀念封上所貼郵票為T,57“白暨豚”小本票中60分面值票,並在該郵票邊紙上加印兩行金字。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日封展覽”、“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八日·香港”字樣。1982年北京市集郵協會舉辦“偉大的祖國可愛的北京郵展”,在J·85M“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小型張)”上加印金字“偉大的祖國可愛的北京·1982·10·北京”字樣,作為郵展紀念晶,普24甲“麥積山石窟菩薩像”(小型張),下方邊紙印有“中華全國集郵展覽·89·北京”,亦屬邊紙加字。國家郵政部門發行的邊紙加字郵品,具有合法性,地方郵政部門、集郵組織及個人,均無權製作邊紙加字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