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
預付
保函又稱還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契約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主在契約簽訂後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
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行契約的啟動資金,由於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後由於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
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後,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於契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適用範圍
預付款
保函在國際承包業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主提供。保證書規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
受益人訂立的契約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預付款保函除在
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於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契約中,通常採用帶有預付性質的
分期付款或
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契約後,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契約規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