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對著作權使用費雙重徵稅馬德里多邊公約

避免對著作權使用費雙重徵稅馬德里多邊公約是指1979年,一些國家在西班首都馬德里簽訂,在智慧財產權中,著作權的跨國利用的機會最多,種類也最多,收入也較高。當一個作者的有著作權的怍品在外國被利用時,只要這個外國與作者所在國都是兩個主要的著作權保護國際公約之一的成員國,利用人就要交一筆版稅給作者,這筆版稅有可能首先在利用人的國家的經營附加稅、資本利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等其他稅收形式被徵收一次,然後在作者本國又被'徵收一次所得稅。

這就會大大影響作者的賣際收入。為了避免這種重複課稅才簽訂了上述公約。讀公約規定:它的成員國之間必須通過雙邊協定或通過在國內減免稅收的措施,避免對作者的著作權使用費重複課稅。公約中還附有《避免雙重稅收的雙邊示範協定》供成員國選用。此多邊公約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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