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計畫生育病殘兒鑑定指南

遼陽計畫生育病殘兒鑑定由市計生委科學技術指導科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陽計畫生育病殘兒鑑定指南
辦事部門,申請材料,法定依據,辦理地點,

辦事部門

市計生委科學技術指導科。

申請材料

1、申請病殘兒醫學鑑定家庭書面申請一份,鑑定申請應由夫妻倆共同簽字。母親與其子女近期合影照片2寸2張;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其複印件一份;
3、病殘兒童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4、病殘兒童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其複印件一份;
5、病殘兒童主要病史資料及主要輔助檢查報告(應為市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兩年以上治療病志及醫生診斷書,住院治療病志應有醫院印章。體表明顯殘疾的病殘兒童應全身及病殘部位局部照片);
6、病殘兒童父母雙方單位證明材料各一份(證明需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病殘兒童所在學校或幼稚園證明材料一份(證明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及同學、鄰居等證明;
7、獨生子女光榮證。

法定依據

1、《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第6號令發布)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 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而申請醫學鑑定的,依照《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辦法》執行。病殘兒醫學鑑定診斷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導,依照《病殘兒醫學鑑定診斷暫行標準及再生育指導原則》執行。
2、《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辦法》。

辦理地點

遼陽市青年街7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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