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市財政局是遼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陽市財政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遼陽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
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擬訂本系統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依法行政意見,並組織專項檢查;起草本系統實施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全市財政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依法行政和開展普法教育;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參與制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制定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政策性退稅;監管住房資金、彩票管理及有關業務。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體系,並組織實施;協調罰沒資金管理;承擔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全市年度地方財政預算。
研究提出運用稅收政策調控經濟、社會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監督全市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工作。
(六)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計畫;擬定集中採購目錄、採購限額和標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對採購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採購標準、採購方式、採購程式執行情況,招標代理機構、供應商所具備的條件,以及政府採購契約履行情況等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按法律規定許可權受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證、備案管理和業績考核;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負責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網路管理;負責集中採購資金的審核繳撥管理;管理政府採購信息的統計和發布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資格認證和培訓;辦理其他有關政府採購事務。
(七)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擬訂全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統計工作;負責審批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違規查處工作;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的核定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政法、工商、旅遊、民族宗教等財政專項資金和地方負擔的民兵事業費、預備役部隊業務費、國防動員經費、武警業務費和出國經費;擬訂行政政法經費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預算管理;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九)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播、體育、計畫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科技、文化、計畫生育及體彩公益金支出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經濟建設科
(十一)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扶貧、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安排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二)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策體系的建立;管理市社會保障和就業、民政、醫療衛生及福彩公益金支出;擬訂全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參與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三)企業科
承擔經濟和信息化產業、安全生產和煤炭監督、國有資產監管、質量監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技改、科技費用、節能、信息及安全生產等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四)流通科
承擔服務業、糧食、供銷、外經貿、物價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服務業、供銷、外經貿、物價等相關專項資金和糧食風險基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五)債務金融科
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金融方面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政府內外債的統籌協調、統計工作;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六)會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按管理許可權承擔全市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宣傳推廣會計信息化標準。
(十七)行政科
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機關接待、保衛和後勤總務管理工作;落實應急預案措施;承擔中華會堂會議管理及服務。
(十八)人事科
擬訂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九)行政監察科
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受理本系統黨員、幹部、民眾的控告和申訴;受理並承辦本系統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擬訂工作制度並負責督察、督辦工作;協調機關政務、業務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市紀檢委、市監察局交辦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