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事業單位
  • 地址:遼源市
詳細內容,內設機構,

詳細內容

一、職責調整
加強市政府賦予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任務處置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配套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
(四)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組織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設;組織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
(五)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六)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
(七)參與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工作。
(八)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公民進行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訓練。
(九)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征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四項費用”;負責平戰結合工程的開發利用。
(十)戰時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辦市政府、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秘綜合、安全保衛、行政後勤、檔案管理、計畫生育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系統黨群工作。
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設收支計畫;負責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定期進行財務審計;負責按計畫和預算實施經費收繳工作;負責系統的契約管理和審查備案工作;負責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工作;負責財務分析和各類報表工作。
(二)工程建設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項目兼顧人民防空要求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和地下指揮所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開工審查、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內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護設計、質量監督、資質認定及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報廢、補建;依法查處破壞人防工程案件;負責檢查和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及防火、防汛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全市社會法人投資興建防空地下室的維護管理,並依法征繳維護管理費用;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檔案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工作。
根據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等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和審核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人民防空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三)指揮宣傳信息科。
負責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參與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人口疏散地域建設;負責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協調組織人防專業隊整組及訓練;負責全市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防空知識宣傳教育;負責人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工作;參與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市人防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組織協調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統建設管理和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的開發利用;負責人防戰備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防空襲相關檔案和影像宣傳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系統“準軍事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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