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

《遼寧省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是遼寧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政策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遼政發〔2024〕1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
  《遼寧省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已經省政府十四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檔案全文

遼寧省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
  一、積極促進消費升溫
  1.持續開展促消費活動。鼓勵各地發放汽車、電子產品、家居等大宗消費補貼和餐飲消費補貼,省級在一定額度內按不低於50%比例,對發放消費補貼的市予以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市政府、省瀋撫示範區管委會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瀋撫示範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積極打造消費場景。對2023年度獲評的遼寧美食街,每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美食街消費設施改造、軟硬體建設、宣傳推廣活動開展等。充分發揮夜經濟示範街區帶動作用,新評定10個省級夜經濟示範街區,每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規模以上的汽車、家居、家電、餐飲、住房品牌消費類展會和活動的場地租賃、宣傳推廣等保障性支出給予不超過50%的獎勵,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50萬元。對獲評2023年度“遼寧品牌展會”每個展會項目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級電商直播示範基地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培育10個文體旅融合發展消費新場景,每個獎補50萬元。(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3.拓展遼寧優質產品銷售平台。鼓勵商場、超市、生鮮店、批發市場、電商平台等設立遼寧特色消費品專區(專櫃),降低入場費,在開展促消費活動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各地開展優質農產品、特色輕工、紡織服裝等“遼寧製造”優質產品產銷對接活動,舉辦系列遼寧地工產品推介會,拓寬遼寧特色消費品銷售渠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
  4.完善縣域消費設施。支持各地改造升級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集貿市場和直營連鎖店,對倉儲、配送、檢測、冷鏈、信息系統等設施設備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等)
  5.大力發展冰雪經濟。推進瀋陽冰上中心、撫順雪上中心等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各地加快完善冰雪場地設施,鼓勵各市對原有冰雪場地及配套設施進行提檔升級,對符合條件併入選為第十五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場地的,根據承辦任務情況給予獎補。對新評選的省級滑雪旅遊度假地,每個獎補100萬元。(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生態環境廳等)
  二、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6.完善省重大項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機制。自然保護地整合歸併最佳化調整過渡期內,採取“承諾制”或“容缺受理”,一體化審批省級以上重大項目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申請。(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等)
  7.最佳化礦業權涉林涉草審批。地下開採的礦山項目,涉及Ⅱ級保護林地和基本草原的,由縣級林草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等部門進行論證(不包括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開採地下資源的情形)。對符合相關規定,不造成Ⅱ級保護林地損毀且不破壞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不造成基本草原原生植被破壞且不改變原種植條件的,依法辦理礦業權相關手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等)
  8.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完善土地二級市場,建立交易服務平台,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交易提供高效服務。對盤活停緩建項目,可根據需求,依法調整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商業配套比例等規劃設計條件。加強存量資產項目推介,創造條件吸引銀行、信託、保險、金融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林草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遼寧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大連監管局等)
  三、推動外貿質效提升
  9.鼓勵外貿新業態發展。支持轉口貿易和保稅貿易,對企業在省內海關特殊監管區中,因轉口貿易及保稅貿易所發生的進出口環節費用給予不超過50%比例資金支持。其中,轉口貿易單戶企業支持上限不超過400萬元,保稅類貿易單戶企業支持上限不超過200萬元。對在省綜合保稅區內註冊的從事保稅維修再製造的企業發生的生產線搬遷費用,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比例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等)
  10.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提高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支持限額,單戶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重點領域、重點項目保費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等)
  11.提升通關便利度。對出境活動物、冰鮮肉製品、水產品和進出境蔬菜、水果等鮮活易腐農食產品開設優先查檢和“5+2”預約查檢綠色通道,設立並公開屬地查檢預約電話,實施節假日期間“不停歇”作業。簡化原產地簽證辦理流程,推廣原產地證書無紙化申領、自助列印和智慧型審核等各項惠企措施。(責任單位:大連海關、瀋陽海關等)
  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2.培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建立全省“初創型”“成長型”“發展型”個體工商戶資料庫。按照“知名”“特色”“優質”“新興”分類,選拔培育特色鮮明、發展潛力大的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依託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立“名特優新”榜單,推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數據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和協調服務,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導“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稅務局、省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等)
  13.加強商貿流通領域經營主體培育。分別給予新獲評“中華老字號”“遼寧老字號”的企業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內當年網上零售額500萬元以上並首次進入統計部門調查單位庫的限上企業(簡稱“達限納統”),按照其納統零售額的3%對該企業給予獎勵,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註冊成立並達限納統的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經營主體,每個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次年零售額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再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非當年註冊成立並於當年首次達限納統的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經營主體,入庫次年零售額增速超過10%(含)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等)
  14.激勵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對在庫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2024年各月度零售額增速高於8%的,月度零售額增量每達1000萬元,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對在庫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2024年各月度餐飲收入增量100萬元—200萬元(不含)的,給予2萬元獎勵,餐飲收入增量每達100萬元再給予一定額度獎勵。每家企業以上獎勵的月度上限為50萬元;符合多種獎勵條件的,取金額最高值,每半年獲得獎勵累計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等)
  15.加強優質企業培育。統籌“數字遼寧 智造強省”專項資金3億元,加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力度,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管理水平、行業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對新進入統計部門調查單位庫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16.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對在境內科創板、主機板、創業板上市企業,延續執行相關補助政策。對在北京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對以紅籌方式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企業,按照募集資金投資於遼寧金額的1%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另按相關政策執行。堅持“隨報隨審”原則撥付企業上市補助。(責任單位:省金融管理局等)
  17.突出政府性融資擔保和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提高省級融資擔保代償比例,推動擔保業務擴面增量,對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新開展的納入再擔保體系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2%的融資擔保業務,省財政給予風險補償比例由20%提高至40%。延長保費補貼政策期限,推動擔保機構減費讓利,2024年起,對納入再擔保體系範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業務,省財政給予年化0.5%的擔保費補貼。充分發揮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推動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國內知名基金管理機構成立投資母基金。(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擔保集團、省農擔公司、省金控集團等)
  18.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根據所在地有效信貸需求,加大對該地區實體經濟信貸投放。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單列1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專項支持商業銀行向省內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產品服務創新。(責任單位:省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廳、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遼寧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大連監管局等)
  19.最佳化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做深做實企業匯率風險中性政策宣導,向涉外企業提供專業化、定製化匯率避險服務,完善“清單式”管理,降低企業匯率避險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等)
  五、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
  20.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套用糧油作物優良品種和集成技術,根據規模種植和單產水平,對單個主體單一作物最高獎補30萬元。對社會化服務項目範圍內,接受生產託管服務的小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不超過服務價格30%的資金補助。提高大豆生產者補貼標準,畝均補貼較玉米生產者補貼標準提高350元以上(含)。(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等)
  21.支持農業特色產業發展。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技術裝備提升、冷鏈倉儲、加工運輸等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50%的資金補助。購置規定範圍內農機具,按照不超過上年同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30%比例給予定額補貼。對實施升級改造總投資達到80萬元以上的奶牛場,給予40萬元補助。對近海捕撈漁船更新為鋼質或其他新材料漁船的,給予不超過更新費用的30%補助,且不超過分檔補助上限;對近海捕撈老舊漁船減船轉產的,給予每千瓦最高不超過7000元補助;對深遠海養殖設施,分檔給予單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等)
  22.推進糧食流通項目建設。支持糧油深加工、區域糧食交易市場、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現代化糧倉示範工程等領域項目建設,對每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不包括土地)30%的比例給予支持,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給予項目建設主體信貸支持和利率優惠。(責任單位:省糧食和儲備局、農發行遼寧省分行等)
  23.完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村集體經濟主體、合作社、大農戶合作,加大冷鏈前置倉建設力度,助力農村經營主體發展。鼓勵各市和相關部門制定支持農村縣鄉村三級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打造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模式,推廣農村客運車輛代運郵件快件。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利用農村便利店、電商服務點、村委會、黨群服務中心等建設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到2024年底前,再建設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4405個,對每個新建站點給予5000元財政補貼,基本實現行政建制村全覆蓋。(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等)
  24.推進工業企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採取貸款貼息和直接補助方式,對新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優先使用貸款貼息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1000萬元。支持在遼研發工業軟體首版次產品並在重點行業套用,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以“免申即享”方式,鼓勵企業爭創國家級智慧型工廠,對新獲評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範企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25.促進快遞物流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快遞物流企業為客戶提供倉儲、打包、發貨一體化服務。鼓勵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快遞物流企業進駐各類工業園區、電商園區等制定扶持政策。2024年,建設16個省級快遞物流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發展試點先行區,培育22個省級快遞物流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發展典型項目。(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26.支持文化和體育產業加快發展。對新獲評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補。對新獲評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對新獲評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試點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對代表遼寧參加全國頂級職業體育聯賽的俱樂部,取得全國前三名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等)
  27.提升開發區(園區)發展水平。積極爭取中央外經貿發展資金支持域內國家級經濟開發區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安排1億元專項獎補省級示範經濟開發區,重點提升招商引資、市場開拓、營商環境和信息化建設能力。安排2億元支持省級以上開發區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依法賦予有條件的開發區(園區)市級用地審批許可權,壓減用地逐級報批流程為直報兩級審批。“一園一策”深化開發區(園區)選人用人、運營機制、放權賦能等領域改革。(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
  六、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
  28.提升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省內規上工業企業建立或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各類研發機構,對規上工業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進行運營績效評估,對評估優秀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各市制定相應的配套獎補政策。支持行業領先企業等經營主體設立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對創建成為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不低於500萬元資金支持。簡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式,實行常態化受理、全流程網上辦理,探索將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審核權委託給各市。(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
  29.加大企業科技特派員支持力度。採用雙向選擇的遴選模式,從在遼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務機構中選派企業科技特派員上門服務企業。企業科技特派員在派駐期間,工資、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變動與所在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對待。支持企業科技特派員與派駐企業合作開展技術創新項目,經省科技廳備案後視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對優秀企業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及相關組織管理機構給予獎勵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30.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開拓市場。“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型企業或其他主體,首次投向市場、具有較大潛力和帶動作用的科技創新產品或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購買需求條件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不得以既往商業業績為“門檻”予以限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招投標管理部門等)
  31.開展專利轉化運用保險試點。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和試點地區企業投保專利保險的,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60%的比例給予補貼,年度補貼總額最高5萬元。其中,涉及高價值專利保險、包含專利保險的新保險產品,保費補貼標準上浮10%,年度補貼總額最高10萬元;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所涉及保險、投保智慧財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保險,保費補貼標準上浮20%,年度補貼總額最高15萬元。(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等)
  七、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32.提高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度。全面推進惠企強企政策“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推動不少於40個“高效辦成一件事”套用場景落實落地。全力打造全省公共資源“一網交易”平台,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各領域全流程電子化,積極為經營主體提供貸款、保函、保理等多渠道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營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33.便利企業信用修復。試行和推廣行政處罰決定書與信用修復提醒函“兩書同達”,主動告知企業公示期限及申請失信修復的政策和途徑,確保處罰同時告知,期滿即可修復。改造升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和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推行企業信用修復網上辦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
  34.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組建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搭建企業交流合作平台,對省級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項目予以資金獎勵。推動降低港口收費標準,下調鋼、礦、煤、油等大宗散貨以及中小客戶的糧食、礦建、其他雜貨等收費標準,平均優惠幅度達到10%,實際收費標準以港口經營場所公示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公示為準。(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35.最佳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可在考核時視同利潤加回,對承擔關鍵技術攻關任務等研發投入,可適度提高加回比例。服務國家及全省戰略,落實省委省政府向社會公眾讓利等對企業經營業績造成影響的,可在考核時予以加回。(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等)
  36.支持鼓勵中央企業分公司改制為子公司。鼓勵中央企業在遼寧將具備條件的分公司改制為獨立法人子公司,在經營主體登記註冊、稅收優惠、劃撥土地處置、資質資格承繼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和鼓勵央企與我省本地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我省重大項目工程建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37.開展民營企業家培訓。面向萬億級先進裝備製造產業基地、石化和精細化工產業基地、冶金新材料產業基地、優質特色消費品工業基地和22個重點產業集群建設需求,制定民營企業家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支持省內高校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按照培訓規劃對民營企業家開展理論、政策、科技、管理和法規等方面培訓,助力民營企業家提升職業能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八、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38.最佳化涉企環境約束措施。實施大氣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對績效達到A級或引領性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回響期間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實行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幫扶相關企業辦理危險廢物替代原料利用許可豁免,推進資源合理配置。支持企業開展低碳零碳發展試點。(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39.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引導金融機構通過“節水貸”、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為綠色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擴大“遼綠貸”“綠票通”、碳減排支持工具等使用規模。持續完善“遼綠通”綠色金融服務平台和綠色項目庫。(責任單位:省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等)
  九、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
  40.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升級實施“春暖遼瀋·惠企護航”保用工促就業助振興攻堅行動,深入實施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就業政策服務落實專項行動,全年解決用工缺口70萬個以上。建設500個左右“舒心就業”指導服務站點。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至2025年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41.降低房地產市場交易成本。對一年內出售自有住房併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購房地給予一定額度的購房補貼,賣舊買新時間不分先後;對新購或租賃(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可採取購房補貼、租金補貼、降低相關交易費用等方式予以支持;對轉讓非住宅商品房的,可適當降低相關交易費用,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市縣按實際情況制定。推動各市出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換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鼓勵採取順位抵押等方式開展業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2.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點保障住房困難的城鎮家庭和引進人才。對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通過建設籌集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住房保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3.增強醫療服務供給。鼓勵以醫療健康為主業的央企等國有企業在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堅持公益性並保持非營利性的前提下,參與政府辦醫療機構改革。支持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醫聯體,支持其醫生加入家庭醫生隊伍。鼓勵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護理機構,提供醫養結合、安寧療護等醫療健康服務。對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在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各醫療機構改造病房等設施,為住院病人提供更優質服務。(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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