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許可對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侯建軍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決定

2005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許可對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侯建軍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決定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3.31
  • 實施時間:2005.03.31
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了省公安廳《關於對侯建軍刑事拘留的報告》。鑒於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撫順市興業機械化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侯建軍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決定許可對侯建軍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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