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刀嫁禍案,此案為明朝建文帝中期(公元1400—1401年)發生在楊州城裡的一起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刀嫁禍案
- 出處:《明史·劉李篪傳》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劉季篪
案件經過
一夥強盜在揚州城肆意搶劫,一日竟闖入民家,不僅殺人,而且遺刀屍旁。這把刀上留有明顯記號,記號是其鄰居家刻的。州府衙門派三班捕役將其鄰居拘捕到達套重案,並嚴加訊問。鄰居大呼其冤,一再聲稱:“此刀丟失久矣”,證明不是自己所為。官府動用嚴刑拷打,鄰居經不起折磨,違心地承認人是他殺的,刀是自己遺留的。知府劉季篪生恐有誤,又派人“懷刀”,肯民嫌霉到附近街巷弄堂暗中察訪。正巧一個幼童認出這把刀,並說:“此吾家物厚遙應料”甩迎。於是,歸盼迎劉季篪認定是強盜殺人後遺刀嫁禍鄰熱煉境居,故釋放這位鄰居,而白戶姜將真兇依法處死,從而審清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