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縣審計局

遵義縣審計局

遵義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縣委、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的決策和審計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縣審計局
  • 行政區域:遵義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法規科,財金科,行審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縣委、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的決策和審計任務。
(二) 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調控措施和加強專項資金管
理與監督的建議。
(三)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各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
3、各鎮(鄉)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縣級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5、依據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的授權,審計監督在縣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及中央、省、市在縣其它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6、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國外政策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國有企業、國有商貿公司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9、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
10、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對企業領導人員和政府部門、鎮鄉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內設機構

法規科

負責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的收集彙編,研究起草審計工作有關規定;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和年度審計項目,負責審計統計工作,對全縣社會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地方性審計規定的備案審查;覆核局機關的審計項目,對審計程式的合法性、審計報告和審計工作底稿引用法律法規的準確性和正確性,以及審計處理處罰適當性進行檢查,加強審計質量內部控制,監督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整改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聽證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制工作。

財金科

編制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縣級國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各鎮(鄉)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縣財政局、縣地稅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編制金融審計項目年度計畫和方案;審計在縣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地方銀行、信託等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審科

編制行政事業和社會保障審計項目年度計畫和方案;審計與縣級財政有繳撥款關係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駐外機構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各鎮(鄉)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編制外資項目年度審計計畫和方案,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及贈款項目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借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組織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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