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檔案精神,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貴州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方案。
遵義市201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切實做好我市201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貴州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特制訂本方案。
一、2011年全市地質災害情況
據統計,截止2011年底,全市地質災害隱患共1883處,全年共發生96起。其特點一是地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土石流,分別占災害總數的70.5%、20.02%、4.73%、3.66%和1.54%;二是發生災害集中在汛期(5至9月),期間共發生地質災害84起,占全年的87.5%;三是從空間分布上看,桐梓縣、赤水市、正安縣、湄潭縣及兩城區發生地質災害相對較多,占災害總數的68 %,其它地區發生地災害相對較少。
2011年,全市發生地質災害新增26起,無人員傷亡。成功預報3起地質災害,避免了近200人的傷亡,與2010年相比,地質災害發生總數減少40%,保護了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2012年全市地質災害預測預報
根據我市地質環境特徵、地質災害時空分布、發育特徵、形成機理,以及市氣象台2012年度氣象預測類比分析,全市地質災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地質災害發生機率較高,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占比例較重。主要災種是滑坡、崩塌、土石流,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較重。地質災害的誘發因素主要是降雨。預計2012年主汛期(5-9月)遵義市大部地區總降雨量偏多,但降水時空分布不均,旱澇交替出現,主要氣象災害以暴雨洪澇災害為主,其中5月中旬至8月下旬期間雨水集中,多大雨、暴雨天氣過程,個別地方還可能出現大暴雨,局部洪澇災害嚴重。
三、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及監測重點
一是礦山企業集中區。主要分布在習水縣、桐梓縣、仁懷市、遵義縣、紅花崗區等的煤礦、採石場、錳礦等礦山企業集中區,地質災害類型以地裂縫、塌陷、崩塌等為主。二是主要公路沿線部分地段。新建仁赤高速、蘭海高速遵崇段、茅台高速公路、303省道、茅習公路、習新公路、桐梓至容光等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崩塌、土石流等為主。三是部分城(集)鎮建設區。工程不合理開挖、切坡且採取防治措施不當,或未採取防治措施而誘發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質災害。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地質災害防治原則。
1.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管理,科學防治的工作原則;
2.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相結合的工作原則;
3.“誰破壞、誰引發、誰治理”的工作原則。
(二)地質災害防治主要職責。
1.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一項社會性非常強的工作,需要調動政府多個部門和有關單位、民眾,甚至全社會的力量,因此,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貴州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的職責,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一是建立各級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機構健全,人員落實;二是組織編制和及時發布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三是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四是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和年度計畫,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防治;五是組織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應急演練和制定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六是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增強政府部門和民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七是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的檢查,督促部門採取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八是一旦發生地質災害,及時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專家趕赴現場,採取緊急防災和應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2.部門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共同做好防災工作。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建設、交通、公路、水利、教育、規劃、經貿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應對下屬部門、單位提出防災要求,責成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單位、項目業主編制隱患點防災預案;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檢查,一旦發現險情應及時積極組織力量,籌集資金對隱患點採取措施,排除險情;回響國土資源部門組織的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關的各項行動。各企事業單位、工礦、機關、學校等,應對各在建或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建築物、設施、場地等進行認真的防災部署,落實防災措施,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三)主要預防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和本級政府批准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切時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建立群測群防網路。建立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網路體系,落實點上的防災預案,每處災害點必須逐級落實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及監測人,落實監測經費,按規定要求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對存在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登記發放防災避災明白卡。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演習,提高對地質災害的實戰、協調、配合應急反應能力。
2.積極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各地政府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全省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的統一部署,對承擔地質災害隱患詳細調查任務的專業隊伍給予必要的支持,為其在當地開展野外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同時要督促其及時到位,抓緊調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在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實施過程中,各專業隊伍要及時匯總上報調查數據,以便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力量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做好實時分析,完善各項防災措施。
3.各級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密切關注各級氣象台發布的強降水天氣過程預報和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認真分析本地區、本單位地質災害的發生髮展趨勢,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預報,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4.開展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檢查,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在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危險區,縣級人民政府要設定明顯警示標誌,予以公告,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工程建設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並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5.開展地災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一項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從源頭上遏制地質災害發生的重要舉措。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征地、建礦山等都要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按規定實行備案登記。
6.組織重大隱患點治理。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地段(點)制定防治方案,避免重大群死群傷地質災害發生。需進行工程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要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立項治理或積極申報爭取上級立項治理;已經立項治理的項目,要落實匹配資金,指導和督促施工過程中招投標、施工進度質量、檢查驗收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力度、提高自覺防禦能力。
各級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各地宣傳計畫,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活動和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採取各種人民民眾容易接受的形式,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把地質災害的性質、危害、防禦的基本措施向公眾講明白、講清楚,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汛期,尤其是強降雨時期,要在當地電台、電視台增強防治地質災害的警示內容。
五、地質災害事件的處置
地質災害發生後,按照《遵義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遵府辦發[2007]163號)的要求,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應迅速啟動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的保障預案,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人員傷亡擴大。根據地質災害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的分級標準,按分級管理、分級處置的原則,作出應急回響,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小型地質災害由各縣、區(市)人民政府作出應急回響並負責處置,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幫助支持。中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應急回響並負責處置,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或國務院搶險救援指揮部作出應急回響,並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各方力量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