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關於推進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指導意見

《遵義市關於推進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指導意見》是遵義市工業能源委和遵義市司法局聯合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關於推進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遵義市工業能源委和遵義市司法局
關於推進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指導意見
市工業能源委市司法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2〕2號檔案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實施工業強市戰略中的積極作用,有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重要意義
加快產業園區建設,進一步擴大開放,推動我市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確保“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市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在我市經濟社會“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進程中,各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將大量涉及地方政府、企業以及老百姓的利益問題,涉及眾多契約、協定等法律檔案的談判、起草、簽約、執行;既要千方百計擴大投資規模,加快產業園區發展,又要依法保護人民民眾和各類投資者以及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此,必須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辦事的意識,堅持不懈地改善和最佳化投資環境。律師和公證員作為專門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具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良好的服務技能。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產業園區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和發揮律師公證在服務我市產業園區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紮實推進律師、公證服務我市產業園區發展的工作。
二、切實做好產業園區建設過程中的律師和公證服務工作
律師服務產業園區建設的主要內容:一是對產業園區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二是參與產業園區建設及重點工程可行性論證,參與園區招商引資活動或代理產業園區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三是幫助產業園區審查和修改經濟契約,為園區內企業審查和規範勞動用工契約。四是為產業園區及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議。五是為產業園區內企業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定。六是為產業園區內企業的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進入訴訟或仲裁法律程式的案件提供專案代理服務。七是參與“平安和諧六區”創建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按照園區的要求,對園區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八是為產業園區內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併分立、清算註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務。九是參與產業園區及其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工農、勞資、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糾紛處置。十是按照產業園區和企業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公證服務產業園區及其工程項目建設的主要內容:一是根據產業園區及其工程項目建設方的委託,積極協助做好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的有關證據保全工作。二是對產業園區建設及其工程項目建設的重大活動(如招標投標等)提供公證。三是為產業園區內企業設立、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併分立、清算註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四是按照產業園區和企業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開展服務產業園區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各產業園區應主動聘請律師事務所為其法律顧問,並簽訂法律顧問契約,為律師、公證員開展工作提供條件。
(二)各律師事務所必須組建服務團隊,指派資深律師以團隊服務模式切實開展為園區建設的法律服務活動,由經驗豐富的律師定期上門提供法律服務。
(三)法律服務進園區是依法建園、依法治園的客觀需要,要將產業園區建立法律顧問制推進情況納入園區建設年度考核內容。各級司法局也要把律師公證是否服務好工業園區建設納入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考核內容進行考核。
(四)律師開展法律服務事項可免予收取法律服務費。主要包括:開展法律宣傳和法律培訓,提供法律諮詢,幫助審查和修改勞動用工契約,以及幫助產業園區和企業修訂內部規章制度等。
四、建立保障機制,不斷提高律師公證服務工業園區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一)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司法局與市工業和能源委員會要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負責人牽頭定期和不定期交換工作信息,加強對產業園區建設中律師公證服務工作的指導監督,總結推廣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研究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措施,確保服務產業園區工作的正常開展,推進產業園區健康有序發展。
(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產業園區負責人要加強與工能委、司法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凡尚未聘請法律顧問的產業園區要主動和本轄區法律服務機構對接並簽訂法律顧問協定。對於一些屬高端業務領域的重點項目,若本轄區的法律服務人員不能滿足其服務需求的,應當及時向市司法局報告情況,市司法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遴選能夠勝任的律師予以推薦。
(三)建立宣傳報導機制。對律師公證在服務產業園區建設中發揮的積極作用,司法行政機關和工能委要加強宣傳報導。通過與新聞宣傳部門和媒體的聯繫,發揮好輿論導向的作用,增進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對產業園區建設和律師公證工作的了解,增強產業園區及企業與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互信,不斷加強合作,推進發展。
(四)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各縣、區(市)政府要加大對產業園區法律服務的扶持力度,可採用財政補貼方式為園區聘請法律顧問,為律師公證服務產業園區的常態化開展創造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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