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紅花崗區商務局

遵義市紅花崗區商務局

遵義市紅花崗區商務局是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遵義市紅花崗區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紅花崗區商務局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散裝水泥流通、汽車燃氣流通、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五)負責擬訂全區會展業發展規劃,研究起草全區會展業發展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會展業的組織、協調、指導、統計、培訓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推動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及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負責辦理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和運行分析並提出政策建議。
(七)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
(八)指導協調全區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經貿政策;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區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十)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和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共享和開發。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簡政放權,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做好上級下放行政權力的承接落實。
(十一)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印章、檔案、保密、督查督辦、制度建設、後勤服務、安全工作、效能建設、脫貧攻堅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群團、黨務公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網上名稱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社會保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辦理區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監督,跟蹤商務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績效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家商務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審、資金撥付及有關政策宣傳和服務工作;協調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資金(資產)管理、監督以及績效評估工作,對全區商務系統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全區商務系統改制企業代管國有資產收益進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商務系統解困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權責清單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工作;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爭議和行政調解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商務系統信訪事項受理、辦理、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指導全區商務系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施改革改制工作。
(四)市場商貿發展股。貫徹執行內貿發展相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制定全區市場商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內貿易、流通業、市場體系、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農村市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二手車交易市場、電子商務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商貿服務和電子商務統計分析;負責商貿服務業(餐飲、住宿、居民服務以及相關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及商場超市的行業管理,承擔租賃、拍賣、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的監管工作、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和中華老字號保護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消費促進活動、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組織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負責電子商務體系建設、跨境電商發展、指導傳統商業轉型升級和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社區)、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電子商務培訓、電子商務市場監管工作。
(五)對外經貿股(會展股)。負責外貿運行監測、預警、統計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依法對加工貿易進行監管,加強與進出口貿易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和服務貿易出口品牌建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審批工作,轉報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契約、章程及變更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承辦邀請外商來本地商務洽談、考察等事項;負責我區對外投資(金融類除外)、承包工程、設計諮詢、勞務合作等資格的備案、審核、轉報、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的申報、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會展業的組織、協調、指導、統計、培訓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展銷活動,協調我區參加各類貿易促進活動和會展工作。
(六)成品油和汽車燃氣管理股。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成品油和汽車燃氣流通市場的發展規劃;負責新建加油(加氣)站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加油(加氣)站遷建和延期建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成品油和汽車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的申請審查、變更等業務工作;負責本轄區成品油、汽車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對轄區企業進行成品油(汽車燃氣)經營資格年度檢查,對違反《成品油管理辦法》的企業進行整改或撤銷其成品油(汽車燃氣)的經營資格;牽頭全區成品油(汽車燃氣)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成品油(汽車燃氣)安全監管專業辦公室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