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遵義市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遵義市紅花崗區新蒲街道府前路市級行政中心1號樓A區6樓 
  • 現任領導董愛民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全市涉及民族宗教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統籌協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聯繫民族自治地方,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有關慶典活動,承辦、指導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三)協調處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根據分工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工作,統籌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養工作,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四)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諧。
(五)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工作。
(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工作隊伍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八)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負責對全市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九)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縣(市、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
(十)承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和監管工作;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要領導

主任:董愛民
副主任:唐元禮
副主任:代興偉(試用期一年)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及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部機關及直屬單位文秘、會務、接待、信訪、財務、機要保密、後勤保障、督查督辦、目標管理、作風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文書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協助機關黨委和工會做好相關工作。
(二)研究室
組織開展統一戰線“五大關係”“十二個方面”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組織起草統戰工作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檔案;牽頭負責省、市統戰相關重要課題調查研究;牽頭負責統戰系統各領域改革創新工作。組織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統籌全市統一戰線信息的收集、處理、和上報工作,編輯內部刊物資料;做好統戰宣平台的維護和管理及輿情分析引導、應急處理工作。
(三)幹部科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協的政治安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和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市、區)黨委統戰部部長;負責對黨外代表人士、統戰幹部的教育培訓進行規劃、指導和協調,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黨內領導幹部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培訓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科級以下幹部的管理、任免、考核、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檔案管理、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市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人員參加相關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聯繫機關離退休幹部及遺孀、遺屬有關工作。
(四)民族工作科
承擔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統籌謀劃和協調推動工作;負責民族工作有關協調機制組織運行具體事務;維護少數民族權益、處理民族關係、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方面的工作;參與擬訂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好有關項目的論證、申報及經費管理、督促評估工作;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的民族文化、藝術、體育活動和對外交流;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負責民族成份的識別、恢復、更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地區的智力支邊、經濟技術協作等工作;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反映有關意見建議。
(五)宗教事務科
負責對全市各類宗教和民間信仰方面的事務進行指導和管理,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宗教工作有關協調機制組織運行具體事務;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方面的問題;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建議;受理和審核相關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全市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工作。

直屬機構

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衛生、藝術、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要求,提出工作建議;挖掘、整理、保護和開發民族文化資源,弘揚優秀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翻譯、出版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搶救、收集、整理少數民族古籍;負責聯繫、服務全市宗教團體開展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做好宗教教職人員隊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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