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遵義市播州區南白街道西大街53-4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及全區經濟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落實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統籌、協調。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區外事辦、區金融辦)名義發布的公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和審核指導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文稿。
(四)承辦上級和平級單位部門傳送給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文電;對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和反映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查決定。
(五)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跟蹤反饋和督促跟進,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六)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市、區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收集、編輯、報送省、市政府及區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調研資料;負責區政府辦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系統辦公自動化和政府網站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本部門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九)負責辦理有關省、市、區人大代表建議和省、市、區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建議、提案中涉及區人民政府工作事項的回覆、落實。
(十) 組織、協調、推進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金融、外事、港澳、人民防空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擔區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水電、衛生、綠化、亮化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需由區政府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歸口管理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的服務聯繫工作。
(十三)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及市政府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職責調整
1.將原區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職責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將原區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工作職責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3.將原區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4.將原區人民政府國防教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人民防空職責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交通戰備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5.將原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劃入應急管理局。
6.將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區司法局。
7.將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務公開辦公室、效能建設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區營商環境建設局;將區人民政府採購中心委託區營商環境建設局代管。
8.將原區編委辦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職責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工作交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
9.將市大數據局對應的電子政務行政職責按職權明確到區政府辦公室。
10.將市機關事務局對應的行政職責明確到區政府辦公室。
11.將區政府辦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機關。

領導分工

主要負責人:胡志強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分辦、傳閱、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對區政府辦檔案室、文印室、會議室進行日常管理;負責管理使用省、市、區政府公文傳輸系統和區政府辦公室電傳工作;組織起草以區政府辦公室(區外事辦、區金融辦)名義發布的公文;協助處理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印鑑管理使用和機要通信工作,按規定統一收繳發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函牌、印章;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相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國旗、國徽及區政府機關大院各類宣傳標語的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機關報刊征訂分發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大院內部安全保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需由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及區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統一調派和安排;協調管理區政府機關大院內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工作區域環境衛生、工作秩序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上級和平級單位部門傳送給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文電和反映的問題、轉辦交辦督辦工作。
(二)人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目標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辦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領域、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單位機關作風紀律、對內工作督查督辦和追責問責,聯繫對口紀檢監察組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黨組民主生活會及中心組理論學習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聯繫區政府辦公室所在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工作。
(三)秘書一科。統籌區長、常務副區長文稿、新聞報導稿起草、收集和整理工作,辦理區長、常務副區長工作領域內的文電、會務和信息調研工作;承辦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全區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相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及全區經濟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落實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有關重大活動的協調、服務;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名義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稿;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長、常務副區長同志處理相關專題調研、信息報送、公文流轉、事務協調工作;協助人教科做好區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及中心組學習工作;對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和反映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秘書二科。統籌區政府副區長文稿、新聞報導稿起草、收集和整理工作,辦理副區長分管領域內的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協助秘書一科做好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全區經濟工作會議以區長和相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做好區政府有關重大活動的協調、服務;按區政府副區長和區政府辦統一安排做好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名義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稿;協助區政府副區長同志處理相關專題調研、信息報送、公文流轉、事務協調工作;協助人教科做好區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及中心組學習工作。
(五)信息研究科。承擔區政府《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工作;協助秘書一科做好區長、常務副區長重要文稿的草擬、送審工作;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承辦上級政府及區政府領導同志安排的課題研究工作;擬定區政府辦公室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等重要文稿;收集、整理並向上級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編髮報送《政府公報》《經濟調研》《政務紀要》《政務通訊》和《參閱信息》等政務信息;負責年鑑、區志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送。承擔全區政務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報送;統籌做好各鎮(鄉、街道)、區政府各部門信息調研督促指導等工作;負責對接省、市政府政務信息工作;做好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落實。
(六)政務督查科。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市、區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做好國務院大督查及國務院、省市政府交辦督查事項的統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分解和調度、督查工作;承擔對區政府領導關注、民眾反映強烈和社會廣泛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督查調研和情況反饋;參與相關專題調研;負責督查由區政府辦公室召集會議的人員到會、會議紀律情況;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和市政府督查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放管服改革科。負責區級推進政府行政審批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區政府各部門權責清單制度,負責區級權責清單擬訂、核准和審查,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指導、監督區營商環境建設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範和“紅頂中介”整治、效能建設和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工作。
(八)金融管理科。負責全區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初審、日常監管、變更退出及風險防範工作;負責引進金融機構、保險證劵業入駐播州區,引導和鼓勵駐區內金融機構、保險證劵業加大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負責培育和推薦區內企業上市工作,為企業提供上市諮詢輔導等服務,對掛牌上市企業經營融資以及投資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完成省市下達年度承保任務,推進新增保險險種試點工作,組織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監督保險理賠程式的實施;協助金融機構開展精準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協助金融改革相關工作。履行省、市、區政府防範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職責,強化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排查整治;落實防範與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排查活動常態化;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出和重大事件;協助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等活動;切實抓好處非信訪維穩工作。
(九)行政管理科。承擔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單位後勤保障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行政後勤和日常辦公用品購置、保管及配發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方案;指導、監督歸口管理單位執行財務、資產管理和內控、內審制度;承擔機關內部辦公設施設備、辦公用品採購和節能、維修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安排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落實的重大會議、活動、慰問等專項經費和區政府辦公室專項經費的申報和支付管理;承擔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社會保障、個稅繳納等工作;協調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稅務機關等相關部門的工作;承擔區政府機關大院的通訊、水電、衛生、綠化、亮化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機關大院房地產管理和院內規劃、基建、維修工作;管理區政府辦公室公務車輛,負責車輛的維修、保養、年檢、保險、洗車和汽車配件規範採購等;負責駕駛員安全教育和禮儀培訓方面工作;協助人教科抓好離退休工作。
(十)外事科。負責辦理全區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做好本區公務人員因公出國(境)任務的批件、護照、簽證、對上銜接、協調服務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相關工作。 
(十一)人防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區內人民防空執法、審查、報批工作;編制全區人民防空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區人民防空建設與城鎮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監督、審核全區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城鎮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程項目經費的計畫安排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區內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區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有關政策的要求;指導制訂區內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督促落實;組織指導區內防空襲演練和防空通信預警系統建設;協調利用電信、移動、聯通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負責戰時規範發布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清除空襲後果等工作。
(十二)電子政務科。負責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書記區長信箱等網民留言辦理;統籌、督促、指導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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